2006-7-10 来源: 法制周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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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调查刘俊卿的家庭财产支出情况时,刘一再声称,他的钱没有奢侈消费,最多只是给孩子上学。为了彻底调查刘俊卿的花销、开支,公诉人当庭询问刘俊卿有几个孩子。刘俊卿称,他一共有7个孩子。前妻为其生下了2个孩子,现在都已经工作,他和张兆侠的孩子也已成人。此外,他还领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已经5岁。
在经过短暂的停顿后,刘俊卿说,他还有一个孩子,是情人张某所生,今年3周岁。
在法庭调查阶段,记者注意到,刘俊卿的多次索贿行为都是因情人而起。
在对刘俊卿指控中的13处房产中,大部分被刘俊卿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仅在合肥便有3处房产。
起诉书指控刘俊卿贪污事实一起,贪污数额2万多元,这个罪名也与其情人有关。据指控,2003年3月,刘俊卿在南京为其情人张某购买钻石项链一条,价值2万余元,刘俊卿回厂后以礼品费用支出为名报销。
在庭审中,案发前不和的刘俊卿夫妇却都不约而同地为对方作了“袒护”。刘俊卿一再称,别人送钱都是冲着自己去的,有时候自己不在家,妻子张兆侠才在推脱不掉的情况下收了钱。收钱后,张兆侠都会告诉他“谁来了,给了多少钱”。这些受贿都和张兆侠没有直接关系。
而张兆侠却称,刘俊卿不在的情况下,她收了钱根本不告诉刘俊卿数额,刘俊卿对这些也不过问,“钱是我收的,他确实不知道。”
|忏悔| 法庭陈述时潸然泪下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刘俊卿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客观存在”、“没有太多的话要说”,只是“对自己感到惋惜、痛心和悔恨”,说到动情之处,他潸然泪下。
“一个穷奢极欲、贪得无厌的人比贫穷而知足的人要更加不幸得多。”刘俊卿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来表达自己的悔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