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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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官员特征
40岁至59岁贪官年龄集中
在100起受贿案件中,63人的年龄集中在40岁至59岁的“年富力强”阶段。
办案法官分析说,40岁至59岁正好处于官场的“中坚期”。这个年龄段的官员,所处职位握有实权,人脉关系四通八达。特别要说的是,59岁基本是一名官员临近退休的年龄,很多人本着在位置上“捞一笔”的心态,受贿几率逐渐增大。
除了“中坚年龄受贿”外,在抽取的100起案件中,有18名受贿者的年龄集中在27岁至39岁之间。
贪官支配赃款多数用于消费
在100起案件中,62名官员将贿款用于个人或者家庭的消费。
这其中,买房买车和装修是贿款的最主要去向,也有部分官员将贿款用于偿还贷款,或者填补其他挪用公款的“空缺”,还有官员将贿款用于个人或者家庭旅游。
30名官员“借鸡生蛋”,将贿款用于个人投资。其中16人用于注册开办公司,8人用于炒股,虽然这部分所占比重并不大,但其中的案件涉案金额都相对较高,80%受贿金额超过100万。而且受贿官员大部分有索贿的行为,受贿的目的性相当明确。
在调查的案例中,8名官员将贿款用在“下一代的成长”。这其中,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受贿的同时不忘照顾儿子,父子俩单次受贿金额就高达500万元;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金德民的受贿清单中的一项,就是接受他人为其女儿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