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16 13:30:00 来源: 江南时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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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居民王某购买一套价款为40万元的住房,在2005年6月1日以后卖出,获得售房款50万元。根据王某购买时间和住房性质的不同,具体缴纳的营业税如下:
如果购买时间为2003年6月1日以后,因销售时间与购买时间未超过2年,应按照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2.5万元。具体计算方法为50万元×5%=2.5万元;
如果购买时间为2003年6月1日以前,因销售时间与购买时间已超过2年,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第二种情况,王某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
如果购买时间为2003年6月1日以后,因销售时间与购买时间未超过2年,应按照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2.5万元。具体计算方法为50万元×5%=2.5万元;
如果购买时间为2003年6月1日以前,因销售时间与购买时间已超过2年,应按照售房收入与购房价款的差额缴纳营业税5000元。计算方法为(50-40)万元×5%=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