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一提法也遭到了同行的抨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如果是建在荒滩上或者宅基地上的房子,我认为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提供了容积率,可以解决城市人口转移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维新:“我认为在小产权的问题上不能提倡,当前我们国家的耕地人地矛盾非常突出,这个口子一开的话,不光是北京市,其他城市也会效仿。”
其实,关于城市市民能否购买集体土地在建房屋,早在物权法讨论时就引起过争执。原先的讨论稿中是明令禁止这种行为的,但正式颁布的法律却只是说要服从土地法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一旦现有法律变更,小产权房就能获得合法身份呢?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应该修改土地法,改革农村和城市的二元结构,尽可能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让农村土地能够入市。”
广东省目前已在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并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
而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去年年底发出建议: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经营性土地由交易双方谈判商定,公益性用地由农民与政府直接进行谈判。不过,因为与现有法律相冲突,目前国家暂无将此试点向全国推广的计划,小产权房想取得合法身份恐怕也是遥遥无期。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有专家认为,如果农村土地入市的问题能解决,房价还会有下降空间。
而北京市之所以会如此大张旗鼓兴师动众地清理小产权房,其根源在于建设部6月18日的公开表态。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人们在房地产市场购买新建商品房发出风险提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违法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建设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另外,建设部发言人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宣传和承诺,买房前,须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决定买房时,须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发言人明确表示,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专家提示:“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看看,建设部是多么执政为民,如此高风亮节,对类似小产权、乡产权房的法律地位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并向消费者发出了警示。
1993年那当口,我在北京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天天开着面包车拉着客户到那时的北京昌平县去看房。那都是什么房?都是现在所谓的小产权别墅和楼盘。也就是说,这小产权房早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经大规模存在。到现在,光是在北京,这种小产权房在整个住宅盘子当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差不多1/3!
城区当中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要有动迁成本,虽然说,拆迁都要由委府垄断的部门进行暴力劫掠,但毕竟这也是要有支出的,而且还要向主管官员进贡行贿,其开销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北京市朝阳区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光是前期拆迁过程中,仅仅向管片民警就白白提供了10多套商品房。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管片民警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别的官员了。如此开销,最终都是要摊到房价当中,要由购房者买单的。这样的房价要是不高才叫怪了呢。
城区开发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各种税费。最新报道说,全国房地产开发当中,衙门职能部门所捞取的财富占到了房价总额的四成,这个消息让很多受众大惊失色,但像我这等乌鸦嘴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了,并且嚷嚷过多少回,委府就是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