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城市房奴逃生的唯一窗口
虽然城市里有政府和开发商联合主导建设的商品房是正宗血统,但老百姓住不起啊,住不起还躲不起吗,俺们逃到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盖房子住不成了吗?老百姓想得到美,脑瓜简单了,被人家大声一喝,站住!大家都愣了,回头一看,感情人家手拿《物权法》告诉你,如果因“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不仅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要进行处理。”听到这席话,老百姓都傻了。
进不能进,退不能退,回城市那是一片火海,不被烧死,也被熏死;靠攒工资买天价房的希望如此渺茫犹如被判了死刑,这条路走不通了,好不容易民间发明了一个可以逃生的窗户帮城里人逃生,又被官方封死了。他们这是是何居心?难道还要把人逼上绝路不可?难道他们还要想把人们赶回去逼进铁屋子被活活烧死不成?
“小产权房”是克制官方房地产母舰的鱼雷
不可抑制调控的房地产市场充分暴露了它的虚伪性和卑鄙性,“小产权房”的现身打破了披着市场经济外衣行垄断之实的官方房地产市场的谎言,“小产权房”的诞生宣告官方地产航母克星的到来,令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胆战心惊,惊惶不已。老百姓已经无法忍受日益复加的蹂躏,弃城奔向农村集体土地寻找栖息地,人们已经受够了那种货币化和商品化同时夹击的房产革命打击。“小产权房”的出现,恰好说明了乱世出英雄的道理,它无疑是攻克打击官方房地产母舰的致命武器--鱼雷。而这颗面临取缔的鱼雷能否拯救房奴呢?
“小产权房”的是是非非
“小产权房”到底合不合法?弄清这个问题需要明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都是我国的国策,只是使用期限不一样,集体土地是50年,国有土地是70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国家考虑的层面关键是为了保护土地不被侵占,不被兼并,但大量的事实说明,基本农田被侵占恰恰都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造成的,地方政府已经不能履行保护集体财产安全的作用,相反成了威胁集体财产和土地安全的猛兽。实践证明,土地一旦被地方政府控制后果是极其危险的。短视行为和地方利益决定了他们只是为了出政绩和谋取私利,而不是为了保护当地人民和国家安全。
虽然,集体土地不能办理房产手续,但不代表不能居住和建造住房。历史上的房产是以“地契”来证明房子的和合法性和所有权的归属性。只要是土地是自己的,上面的房子就是我的,不用再办个房产证什么的来进一步约束。目前的房子和土地是分开的,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造成了大量纠纷,并阻碍了房产的流通,加剧了人们的负担。
北京学者吴祚来先生说,老百姓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种植粮食和蔬菜,当然也可以种房子卖谋生。这里他用了一个“种房子”这么一个词形象的说明了房子是可以盖的也可以卖的。再说,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出售,国土资源局能否管辖呢?当然不可以,土地是当地集体所有,居民都有农业户口有土地承包权,至于做什么,在目前粮食不是问题的年代,自然可以建造房子了。
有人担心如果放开小产权房,会导致大量资金涌入建造豪华别墅浪费更多的土地,这其实只是一种臆想,建那么多的别墅得有人买才成,谁买呢?别指望富人会买,黄金地段的地产任其选购,他们何必掺和在穷人群里呢。相反,放开小产权房一定会平抑城市里的大产权房,这是一种逆向平衡,让小的驱赶大的前进。
“小产权房”来了,谁该滚开?
市场经济下,人们有选择住宅性质的自由和权利。城市里的房子是所谓的合法,但住不起,到郊区或者农村买又被告知不合法,不受《物权法》保护,我们不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