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3 13:50: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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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杨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个公司法的问题:作为由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能否又以自然人身份再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他一个人是两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这样做是否违反公司法?多谢回答!
答:
企业法定代表人再以自然人身份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违反公司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往往会在登记时予以限制,其出发点是尽可能减少空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