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东北地区某市的粮食经销商,凭借灵活的头脑,与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又在河南某地开设了独立子公司。他在东北开出没有真实交易的汇票,到河南贴现,将贴现资金转投到在郑州和大连的期货交易账户上,并通过期货账户转化为自己的收入。在期货交易中,他主要采用“分仓”手段,从一个分仓交易席位账户抛出,账户出现亏损,从另外一个交易席位秘密账户买入,形成盈利,将骗取的银行资金通过交易资金空转实现合法化。最后,名义账户亏损无力偿还银行债务,形成银行不良债权。
这是我们在本次调查中接触到的一个通过期货交易洗钱(Money laundering)的案例,它仅仅是洗钱人在证券期货领域的多种洗钱手段之一。调查结果表明,更多时候,洗钱是通过实业途径进行的。据测算,2005年,全国范围内涉及的洗钱规模约为7600亿元左右。而酝酿出如此庞大的洗钱市场的,则是总量近6万亿 元、逼近2005年中国GDP总量(183085亿元)1/3的未观测经济(Non-observed Economy or Unseen Economy or Hidden Economy)。
PartⅠ 未观测经济总量:6万亿元
洗钱总是与非法收入、隐形收入联系在一起。非法收入、隐形收入来自未观测经济活动。未观测经济是处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外,难以统计和计量的经济,包括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三部分。隐形经济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洗钱的规模。隐形经济形成的非正常收入或非法收入转化为合法收入的过程,就产生了洗钱需求。
本次调查获得中国未观测经济总量规模的数据,主要从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获取。在掌握居民收入和支出基本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居民收支差异法,推算出2005年中国隐形经济规模的可能区间。而对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则主要依据税收流失水平以及直观判断作为判断的主要根据。后者的结果显示,2005年中国未观测经济规模应该在5.91万亿元左右,逼近6万亿元。
居民隐形收入:1.7万亿元
从居民角度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的方法是收支差异法。首先需要评判居民部门的未观测收入,未观测收入等于资金运用减去资金来源。在国民经济的五个部门中,居民部门是资金盈余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融资。而本次调查显示,居民部门是赤字部门,支出大于收入,表明居民部门存在一定规模的隐形收入。
在所调查的27个省份中,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合计为89672亿元,消费支出、投资和货币储蓄总额为104634亿元,其间的差额(14962亿元)为居民未观测收入。其中,河北、河南、广东和浙江四省居民的未观测收入排在前列。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居民的未观测收入规模的可能值在17198亿元左右(14962÷(27÷31)=17198亿元)。
在正规经济中,居民收入分配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一般在60%~70%之间,在未观测经济中,由于不存在政府分配,居民部门获得的收入应该在50%左右,法人占另外一半。如果按照这样的比例推算2005年我国的未观测经济规模,总量应该在34396亿元~42995亿元(17198÷0.5=34396;17198÷0.4=42995亿元)。
全国税收流失总规模:9350亿元
政府部门对当地未观测经济规模的判断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
首先,从税收流失角度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税收流失除了与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有关外,还与官员腐败、经济主体利用政策空间采取各种手段或方式逃避税收。因此,政府部门判断的税收流失规模,可能要大于未观测经济活动造成的税收流失规模。调查结果显示,加权之后的27省税收流失水平为30.3%(用调查省份财政收入占全国各省财政收入之和的比例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则意味着2005年全国税收流失规模为9350亿元左右(2005年全国不含农业税和关税的税收收入总和为30866亿元。30866×30.3%=935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