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是IT时代的英雄、企业巨头、世界首富,也是全球最重要的慈善家之一。此次来中国,不管是到北京后高调参观医疗机构,还是在博鳌亚洲论坛发言中大谈教育和扶贫,他都明确地告诉人们,他的注意力正转向把巨大的个人财富用于帮助他人。据悉,盖茨建立的慈善基金会资金规模已超过600亿美元,而留给子女的创业基金不过百万美元。“努力地挣钱,努力地省钱,努力地捐钱”,基本概括了盖茨的“财富观”。
在如何处置个人财富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盖茨的“财富观”无疑是我们国内企业的一面镜子。因为,在支持国内慈善事业发展方面,我们的一些企业做得还远远不够。
有资料显示,我国有1000万个正式注册的国内企业,其中99%的企业不对社会进行慈善捐赠。有的认为,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那就是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慈善捐助只是股东或职员个人的事,决非企业所应承担。有的称,如果一定要评点公司的社会责任,首先是经济责任,其次是法律责任,再次是道德责任,最后才是慈善责任。总之,在这些企业看来,发展慈善事业不是它们的主要社会责任。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所认为的,对于企业来说,慈善投资的含义不是狭义的经济概念,“通过慈善投资、互利互助的方式,使得公司慈善产生了一种影响、激活或抑制资源分配的导向力量,这种力量对于社会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公司慈善本身”。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够致力于慈善事业,那么在发展慈善事业的同时,也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而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达到一种“双赢”的最优状态。
慈善是一种爱心,是人性和谐的一道美景。企业在积聚财富的同时,不忘向社会捐赠财富,积极发展慈善事业,这既是企业的职责所在,更是企业存在价值和意义的真正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