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扬长避短,充分调动"内部人"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在国资管理机构的层面,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政策上可以规定两条:一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入市场交易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增值部分提取20%-30%直接奖励给标的企业的主要经营者;二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入市场交易的,标的企业的经营者可以社会投资者身份收购企业产权,但持股比例限定在非控股权范围内,交易价格按其他社会投资者的出价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这两条政策的作用在于开前门、堵后门,化解内部人对企业产权交易的制肘,实现企业产权在稳定、可控条件下的交易价格最大化。
第三,人员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应与企业产权交易过程分开。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或社会投资者设立"企业重组并购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对拟进行产权转让的企业,先垫资解决人员安置的经济补偿问题,然后企业再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转让。
第四,参照证券市场企业上市前的辅导制度以及国内专业机构托管企业所有权的做法,对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进行产权转让的,在政策层面上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一段时期的辅导,也可以鼓励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其他不稳定、不可控的企业由社会专业机构进行产权(出资人权利)的托管。通过辅导、托管,从而进一步稳定、控制企业,解决出资人权利难以进入企业内部的问题,提高企业产权交易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
第五,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在企业产权交割过程中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应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交易合同。合同应明确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对交易价格的调整方法。这样有利于化解买卖双方在交割环节上的纠纷。
第六,重视产权交易机构自身建设,大力发展企业产权交易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加快引入国际投资银行机构参与国内企业产权交易事务,进一步激活产权交易市场。
案例一:先予后取,"种鸡场"变身新地王该企业停产后劳资矛盾激化,与周边村民经济纠纷加剧,企业多次挂牌转让受阻。广州产权交易所对该企业所属的整个集团企业实施接管控制后,由社会投资者先垫资解决关联企业职工、村民的经济补偿,使企业处于稳定可控状态。最后,该项目在国土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最终交易底价为2亿元的项目,实际成交价高达5亿元,增值3亿元,该地块成为广州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地王和新地标。该项目也促进了产权、国土两交易市场机构间的合作与默契。
案例二:恢复企业管理秩序,广地花园春天重到来一个拥有资产近7亿元的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股东不和、小区物管瘫痪、现金流中断导致公司危机全面爆发,尽管公司帐面净资产仍有1.4亿元人民币,股东以象征性价格1元人民币将公司出售给社会投资者都无人问津。广州产权交易所通过专业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解决了小区临水、临电、物管混乱、股东个人行为与公司法人行为不分等等问题,初步恢复了企业管理秩序,企业价值大幅提升。现不少买家追捧,待价而沽。
案例三:消除内部人控制,安达公司价值翻两番广州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原拟通过行政审批方式将企业股权转让给内部员工,但因管理层不和,各派势力均想控制、收购企业,矛盾非常激烈,企业一度陷入失控状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后,交易机构协助出让方果断消除内部人控制,置管理层、员工、社会投资者在同一市场平台上竞争,最后由社会投资者以570万元竞得,企业转让价格比评估价210万元升值170%,企业各派势力均心服口服,内部矛盾也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