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12 15:00:00 来源: 新浪财经()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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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在你说我们违背《公司法》,兼任了这么多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我原来是娃哈哈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你们选举我当了39家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既然你说我违法,那么我辞去这39家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再准备委派78个董事参加你合资公司的董事会,同时也提醒你,你也必须派不同人担任不同公司的董事。同时我们必须不再对你39家合资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今后各家合资公司在自己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他否认说过我违背《公司法》,认为我们的管理是受到认可的,是比较优秀的。
四,因为你们说我们的非合资公司生产了跟你有竞争性的产品,违法了。我们认为我们没有违法,一个我们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过你合资公司销售的是代加工性质,而且是你们推崇的一种形式。我们非合资公司使用的商标也是通过你认可的,既然你说我违法了,我们现在不给你加工了。我们生产其他商标的产品。他后来又希望我们非合资公司继续生产这些产品,为合资公司代加工,通过合资公司去销售。我说我们不愿意背这个黑锅,一会儿说我们加工违法,一会儿又让我们加工,我们不背这个黑锅。所以这个条款也没有谈成。
这就是目前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