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产权转让
答:整体产权转让是指产权的权益体系或资产不分割的交易方式。它有两层含义:产权的权利体系整体转移,而不是部分权利的转移;产权整体不分割为若干份进行交易。整体产权转让的优点是:(1)存量资产的配置更加彻底。在整体产权转让方式中,产权权益体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及相应的收益权、处置权等都发生了转移,产权在交易者手中得到彻底调整,使原有产权主体对产权失去干预和控制,更有利于新的产权主体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2)有利于改变和优化要素使用方式和配置方式。(3)有利于迅速提高要素使用的规模水平和规模效益,增强经济活动的社会性,加速资金、资源集中的过程。(4)有利于改变要素的组合方式和结构,提高结构效益。整体产权交易方式能够比较彻底地改变产权性质,提高企业素质。但整体产权转让的不足是限制了原有产权的分割及其转让。难以适应收购者对企业部分资产的需求。同时,整体产权转让要求出资者必须有大量的资金,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缺乏者的潜在购买行为。
部分产权转让
答:部分产权转让是一种非整体性交易方式,是指将企业产权分割为若干部分进行交易。这里所说的"部分"交易有三层意思:(1)进行产权交易的是企业部分实物性资产,如企业基本生产车间与企业生产必不可少的辅助车间,企业主要产品生产线与装配线,企业重要的动力、运输设备与加工设备等。(2)将产权划分为若干份价值等额,每一份价值等额作为一个产权单位,以产权单位的形式进行交易。(3)将产权权利体系中经营性权利分成几个部分(如营销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进行交易。部分产权转让的优点是:(l)扩大了产权交易的范围。因为产权分割为若干份出售,既增加了产权交易的供给方,又增加了产权交易的需求方,创造出产权交易的潜在需求者。(2)弥合了大规模的整体性产权交易的巨额资金"缺口",为资金少、实力相对较弱的产权交易者进入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3)有利于企业设备更新换代,使企业将不需要的厂房设备转让给其他交易者,更容易调整要素存量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