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4-23 11:36: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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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贷款买的车,由于在当初比较大意或者说是不懂,在临近签约第二年的时候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甚是烦恼。
经过我多日研究我的担保合同,针对要求在担保公司的续保行为将个人心得公布如下,希望能对面临同样问题的朋友有所帮助。
1、如果在担保合同中规定:在贷款期间,每年应通过***公司进行车险的续保……
请注意:如果***公司是除了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人,那么您可以到工商局去查,看该公司是否和担保公司为一个公司,如果不是,那么恭喜您了,所签订的条款无效,今后您可以自己去上保险了,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接上条,如果是一个公司也没有关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要到哪家保险公司去上保险,同样要恭喜您,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针对格式化合同,如果出现两种以上解释,将作出对提供格式化条款以外的一方有利的解释,即您可以指定保险公司甚至是业务员,还要让担保公司跑腿为您去上保险,如果担保公司不同意这样做他就是违约。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心得,希望对掉入车贷陷阱的朋友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