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28 16:13: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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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做客人民网解读劳动合同法。
对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操作起来非常困难的问题,刘继臣指出,《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的相当明确,此外我们应对一般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个别的对法律遵守得不太好的单位,采取监督检查等等方面的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10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一个月以后,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如果一年之内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并且一年以后,劳动关系就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名字上叫做没有约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实际上也就是长期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规定,一年以后,如果单位不给用工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给予双倍的工资。从应该签无固定劳动合同起,而没有签订。由于有这么多法律条文把一些界限规定的很清楚,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就要面临更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