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7 9:40:00 来源: 人民日报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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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导向与政策调节并重,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
企业只要不违背最低工资法规,自己决定内部收入分配状况也是其权利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变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
专家认为,目前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劳动力价格总体上还应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用市场的“手”来配置劳动力资源。但是,职工工资增长与否、增长多少,不能完全让企业主说了算,而是要有一个机制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所所长苏海南介绍说,在国际上,职工工资普遍采用“工会、政府、雇主三方谈判”来实现调整。目前,我国不少省份已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让劳动者组织起来,靠集体的力量,跟雇主进行谈判,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面决定的现状。他指出,这是一个方向,但目前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在其中充分发挥作用,让职工真正敢谈、企业愿谈,双方能谈得拢。
此外,政策的调控也不可或缺。周民良研究员指出,要加强政策的科学调控能力,切实重视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基本工资与福利。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价格上涨程度,及时提高城镇居民与农民工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增加长期工作在老少边穷地区的各类人员的工资与补助,增加劳动强度大、岗位艰苦等工作人员的福利,及时上调最低工资。其次,要完善个人收入调节税制,对高收入者实行适当的税收调节,对企业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把更多利润用于改善职工的工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