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7 10:33: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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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日前在实时监控中发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法人股的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6万股,违反了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据悉,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已多次通过相关会员和营业部以及上市公司向“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在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但“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发生违规减持行为。对此,深交所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从5月7日至5月27日止,对该证券账户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禁止该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同时,深交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深交所将继续严密监控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要求广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投资者,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减持者将从严查处。
该负责人要求各会员单位和上市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交易所有关规则的学习,及时提醒相关客户或股东严格遵守指导意见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负责人强调,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客户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行为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违规减持行为的发生。对于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客户交易行为,造成违规减持行为的会员,深交所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