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9 9:59:00 来源: 证券时报() 网友评论篇
浏览统计: 【字体:大 中 小】
据香港证监会的调查,乐基一名持牌代表自2004年以来挪用约120万港元的客户资产。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表示,该公司缺乏充分的制度及监控措施,以防范三个主要欺诈风险。首先,该公司允许交易职员控制有关向客户交付确认书的事宜,以致不诚实的职员可以轻易地销毁或篡改向客户寄发的交易纪录,隐瞒可能导致入罪的证据。其次,该公司允许交易职员在向客户交付实物股票后,无须客户书面签收股票。第三,该公司没有设立任何制度将客户的买卖盘与电话录音纪录互相核对,连抽样核对也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