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乏,就会导致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盛行,就会导致产权不明确,使得一部分人拥有恶性自由的同时而损害了大多数经济人的权益,比如中国当前的股票市场上,部分掌握“内部消息”的人、搞暗箱操作的人损害大多数股民的利益。这是在产权不明确条件下市场经济运转不正常的信号。市场的蓬勃发展取决于有效的产权规定,而有效的产权界定则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保护产权免受盗窃、暴力和其他掠夺行动之害;二是保护产权不受政府随意性行为之害,包括不可预见的特殊规章和税收,以及彻底的腐败;三是比较公正的和可以预见的司法体系。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缺乏产权有效运转的三项条件,由于不存在对产权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就形成了“法律缺乏综合症”。据世界银行的调查,很多国家不具备使企业能够去创造财富的制度条件。法律基础条件薄弱,已经限制了世界各地的企业的发展。对于任何市场经济来说,一个有效的法律及其执行体系、法治的政府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供给不足,投资环境不佳,就会导致企业家转移他地投资,而法律供给充分,投资环境佳,就会吸引众多的企业家而非暴利的吸引。良好的法律条件,能够保护经济自由,保护财产权,从而为市场经济提供基础条件,自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近代工业革命最早发生于英国,从而使英国成了头号殖民帝国,与英国的普通法传统以及公共部门对普通法的尊重有关,这一传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外地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扩展了市场秩序。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详细地探讨了西方世界何以兴起的原因,显然政府尊法守法,给财产权以充分的法律保护,是英美首先进入市场文明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需要法律,需要有法可依。但如果有法依然不依,或者有了判决却得不到执行,等于就没有法律。如果执法者首先不遵守法律,法治也就成了空话。在一些执法者眼里,一些政令、法纪成了一条可松可紧的橡皮条,执行也可,不执行也可。政府法律供给不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人们就会转而依靠非政府的法律保护。例如在河南等地就出现了由流浪汉自办非法的公安机构,借帮助他人讨债而收取报酬,并且生意越做越大,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私人警察为私人的财产权提供了适当的保护,弥补了政府失灵,从而满足了社会的需求,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不过,由流浪汉组成的私人警察,很难保证其执法行为是公正的、合法的,如不使用监禁、拷打、绑架、恐吓等非法的手段,因此如果政府能够按照宪法、法律办事,不腐败,严格执法,给市场经济以充分的法律保护,私人警察就不会有市场。当然如果政府本身就腐败无能,处处失灵,人们只好求助于私人警察,甚至是更为恶劣的黑社会。
政府不充分供给法律,其后果显然很可能是恶劣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一定能够保证法治的充分供给。实际上,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不可能彻底实现最佳的法律供给。法治建设,需要政府与市场共同的努力,而市场的努力尤其关键,而制约政府在立法、执法领域的为所欲为,更是法治的头等大事。因为为所欲为的强大的国家权力并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适当的法律基础,而且还破坏市场本身所形成的有利于扩展市场秩序的制度安排。其原因很简单,政府不可能完全明了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法律,由政府来创造法律,很可能只是满足了政府的需要,而不是市场的真实需要,更何况为所欲为的国家往往为了一己之私利创造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法律。法治不可能仅仅依靠国家创造出来,也不应当依靠国家来创造。无论立法者有何等的智慧或者法律专家有何等渊博的知识,也无论他们可能是如何没有私利,他们都不可能对中国这个特定社会中秩序的形成、秩序构成条件和复杂的因果关系有完全的、透彻的了解。法治的唯一源泉和真正的基础只能是市场和社会生活本身。
政府对发展的最大贡献就是为市场制度提供恰当的制度基础,而最大的损害则是对市场进行任意干预,进行不适当的管制,制约经济自由,不保护财产权,政府行为本身无规则可循,没有法制化。不可否认,古代中国有着强大的法律传统,但是在中国的传统中,法律基本上是惩罚和教育的工具,而不是界定和保护权利的工具。到目前为止,在政府看来,法律往往意味着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保护和界定个人权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 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艰难曲折。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需要经济自由、需要明确的财产权、需要必要的政治和平,需要保护经济自由和产权的法律条件。在提供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方面,公权力有着巨大的规模优势。但是这种优势只是理论上的。事实表明,公权力与其说建设性地提供了这些基础条件,不如说常常破坏性地摧毁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公权力往往以促进经济自由为名,限制经济人的经济自由,往往以各种正义的名义,破坏明确的产权,而且一旦与称霸世界的帝国冲动相结合,公权力还是破坏和平的罪魁祸首。公权力制定规则是必要的,公权力提供法律有着规模效益,但是公权力制定的规则往往是有利于公权力垄断的规则,而公权力提供的法律也未必切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承认公权力在提供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方面,尤其是提供必要的政治条件、法律条件方面可以起重要的作用,并且市场经济也需要公权力这样做。但由于公权力失灵的存在,我们不能对公权力抱有太多的幻想。在今天,公权力不作为或作为过度时,需要全体社会人共同努力,为自己创造充分的政治条件、法律条件,遏制公权力限制自由、限制产权的权力,限制公权力制定恶法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