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的推荐
赵晓,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推荐语:国家的本质两难
国家制度的本质两难是,国家需要足够强大,才能履行其应有的职能,但它又不能过分强大,以至于可以不受约束地侵犯公民的财产和权利。
现代国家制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国家不再具有超越一切,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力,而是在国家制度内部存在制约与平衡。通过王一江教授的这篇文章,我们明白,有效的内部制约最重要的标志,是实现法治,将法律的权威,置于个人和集团之上。民主有种种弊端,但它是现代国家制度中监督监督者,保证法治的基本手段。而民主的经济基础,是经济资源的分散,是非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
从动态角度来看,国家制度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往往始于充分利用传统体制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使经济能在传统体制下,获得初步的和相当的发展。因此,在传统国家体制和经济落后的条件下,首先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不失为明智、实用和有效的第一步。
国家的尴尬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教授 王一江
国家拥有双重身份。首先,国家和其他所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一样,是一个经济人,同时,它又是一个强制性机构。
在经济活动中,国家应该或者实际起什么作用?对这个问题,可以概括地用"手"来比喻:无为之手、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
如果国家仅是无为之手,它越小越好。如果国家仅是扶持之手,它越强大越好。如果国家仅是掠夺之手,对它的限制越多越好。但国家同时有三只手,该如何设计国家制度,发挥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就陷入一种两难的局面。
国家需要足够强大,才能具有足够的强制力,去做它该做的事,即执行合同;但国家又不能过分强大,以至于它可以不受约束,滥用自己的强制力,任意侵犯公民的财产和权利。
怎样才能解决这个本质两难的问题,即,怎样使国家强大,使它能做它该做的事,同时又受到限制,不能滥用权力,成为掠夺之手?这是处理国家与经济关系时最棘手的问题。
法治、民主、分权与经济发展
现代国家制度注重在制度内部找到制衡,其基本手段是法治、民主和分权。对经济发展和经济繁荣来说,法治是最重要的。但现代国家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实现内部制衡,法治、民主与分权,三者缺一不可。
法治之利与民主之弊
民主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世界上有很多国家或地区,没有民主,但经济发展非常成功。香港在回归祖国之前,长期处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一直没有民主,但香港经济的繁荣举世瞩目。台湾在蒋介石父子统治时期,也没有民主,但实现了经济起飞。韩国在军政府统治的时代,也没有民主,但仍然创造了经济发展的"汉江奇迹"。
反而在很多民主国家,经济发展非常差。菲律宾独立以后很多时候实行民主选举,但经济发展一直不好。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非常稳定的民主政治国家,但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并不理想,近年来才开始有所起色。
上述这些正反两面,经济发展成功的和不成功的例子,说明了民主既不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
在民主政治里,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多数人通过选票,剥夺少数人,"劫富济贫";另一种是强势集团通过政治游说,"劫贫济富"。不管是谁剥夺谁,都不符合公平的游戏规则。公平的游戏规则,应该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谁也不能通过任何手段抢夺谁的,偷盗谁的。任何形式的抢夺和偷盗都不允许,才能消除人们通过剥夺他人而致富的动机和可能性,迫使人们把自己的资源和创造力,都用于生产,增加财富的总量。但在民主政治中,种种不合理的再分配,都成为合法,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民主对经济来说,是有不利影响的。对经济发展来说,民主之弊,在于它为相互剥夺提供合法的途径,破坏公平的游戏规则,造成效益的损失。
那么,在现代国家制度中,什么才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条件呢?大家知道,对经济发展来说,最重要的,是合同要得到执行,财产要得到保护,这些都是法律与法治的概念。保护产权的意思,就是谁也不能通过抢夺别人的财富使自己致富。有了法治,产权得到保护,激励人们把自己的资源和精力用于创造财富,经济才能发展,整个社会才能走向富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治之利。
回归前的香港,虽然没有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