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人们生活关系日益密切,腾讯、网易、新浪、百度、省大灯网络公司也在内部业务中推出了流通、出售的“虚拟货币”。近日,关于这些“虚拟货币”的性质、是否会冲击人民币市场等话题被各界广为关注。
互联网法律专家于国富等均表示,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说法更是杞人忧天。于国富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电子货币是货币的电子信息化,是具备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基本特征的。货币的基本特征首先是流通的,其次是一般等价物,从这个角度来讲,Q币并不是虚拟货币或者电子货币。
腾讯公司制造的网络虚拟Q币本意是作为一种网络增值服务提供给网民,而且业务兑换范围也仅仅局限于购买、支付腾讯自身或合作方的产品(如超女投票、瑞星杀毒软件下载),实行的都是单向度的兑换规则,即虚拟Q币不可兑换人民币。
“由于Q币不是全流通,只是单向流通的,我们不能拿着Q币从腾讯兑换人民币。这种性质决定它不可能作为货币来使用。而对于不玩QQ游戏的我来说,Q币一文不值。同样由于Q币只对交换腾讯的商品服务有用,对于别的物品没有任何意义。”于国富进一步解释说。
Q币“倒爷”、“钱庄”等现象正日益受到社会质疑,互联网法律专家、上海律协信息网络法研究会特邀委员赵福军认为,上述现象是围绕Q币概念的牟利手段,毕竟虚拟Q币与游戏虚拟财产不同,后者是玩家时间、金钱、精力的结合,而前者不过是企业出于便捷用户交易、缩减成本考虑而衍生出的一种产品。腾讯公司公关部负责人也表示,坚决反对并致力于打击非法的Q币贩卖行为。
此前不少评论者认为,即使Q币本质上与作为流通硬通货的人民币不相同,但由于腾讯等互联网企业有几亿用户,随着Q币无限发行与虚拟产品有限消费情形持续不变,会导致Q币相对过剩并导致虚拟世界的通货膨胀,最终只会让网民受损,也会让网民丧失对互联网的信心。对这种说法,于国富说:“Q币冲击人民币金融市场之说是杞人忧天。通货膨胀是由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商品量所致。如果说,发行很多泡泡币、U币、Q币等提货券,也只是把人民币吸纳进了产品范围。市面上的人民币绝对不会因为有多少人买了Q币就会增加多印刷钞票,因此通货膨胀是不能出现的。这些网络币的发行是以人们购买量为基础的,没人买它就是普通程序,跟国家金融体系毫无关系。”
有业内人士也评价说,所谓年几十亿元虚拟货币市场规模、15%-20%增长速度,本质不过揭示了这些网络公司某项增值产品的市场规模与增长速度罢了。跟国家货币的发行规模毫无关系。
此外有信息表明,针对虚拟货币的相关监测与监管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秘书长曹红辉也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