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日,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指出:“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06年1月6日,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国家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使反腐败斗争在“党纪”和“国法”两个制度的巨轮上前行,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十六大以来出版的部分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书籍
1、修改党章宪法:完善反腐败根本准则
党治国理政必须建立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基本制度和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制度,而其核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鞍钢认为,“就是以《党章》治党,以《宪法》治国”。
《党章》,是规范党员行为的根本准则,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准则。
2002年11月14日,党的十六大通过了部分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而这些修改部分,对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影响是深远的: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党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的丧失。而“三个代表”写入《党章》,有利于党员牢记责任和使命。
——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这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全党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
——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在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在纪委的经常性工作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无疑,这有利于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关于《党章》在反腐败中的作用,2006年1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而《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体公民包括所有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准则。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宪法修正案》,对反腐败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在“国家的根本任务”中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另外,将《宪法》有关内容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新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就意味着腐败所得的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禁止官员滥用职权、搞腐败而侵犯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2、规范从政行为: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行规范,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被滥用的前提。党的十六大以来,在规范从政行为方面,不论是党内法规建设,还是国家法律建设,都迈出重大步伐。
在党内,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