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由多级政府构成的国家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向来纠缠不清。在中国这样的经济转轨国家,历史的经验证明,顺畅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无疑会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反之,则会影响改革进程甚至造成混乱,因而清晰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便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学术界,透视这一关系出现过许多视角,其中最为常用的是透过财政体制来加以考察。这是因为,在制度经济学者看来,政府是一种将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组织,财政则被定义为保证这一组织正常运行的金融手段,因此财政关系自然成为中央地方关系的最好缩影。
概括地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财政关系以财政分权为基本特征,并被钱颖一等学者冠之以“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的称谓。尽管从名称上看这一称谓具有“中国特色”,但是从广义上看,中国的财政分权与世界其它地方的财政分权没有差别,都指中央政府将财政控制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中央将财政控制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后,在中国发生了许多故事,也引发了很多争论,对财政分权的讨论基本贯穿了整个改革年代。随着改革的深入,基于财政分权的讨论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变化,即逐渐由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对中国经济增长产生怎样的和怎样产生影响”转移到“如何确定最优的分权程度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在经济发展中如何注重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协调”等一系列问题上来。从内在逻辑上讲,后面的问题是人们在对前一个问题做出了现实思考后的延续。
我们的研究区别于现有的一些研究之处在于,我们将从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出发,探讨在现行社会制度背景下这种机制的运行情况,借此判断当前困扰分权实践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中国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机制描述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正相关性
始自19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改革从最初动力上说,是由上而下推动的,因此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范畴。改革给中国带来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是社会福利的总体提高,所以改革的成就值得肯定。在这一背景下,从现实的角度看,作为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分权改革的积极作用亦值得肯定。
关于分权的理论探讨大致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其间产生了很多有价值的讨论。美国加州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最早从中央地方关系的角度出发,系统地分析并验证了分权在中国所产生的影响。他在陆续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指出,在中国的分权改革实践中,政治分权因素与经济分权因素同样重要,中央政府下放权力后,地方政府开始拥有发展地方经济的可信承诺下的激励,进而更加倾向于对市场伸出“保护之手”而非“攫取之手”,中国由此形成了一个“维护和创造市场的联邦制(market preserving and creating federalism)”。
在这之后,许多经济学者开始采用各种方法验证中国财政分权改革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问题,其间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结论。其中比较突出的有:Ma (1997)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财政分权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但Zou和Zhang (1998)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们提出,由于财政分权后造成中央政府在具有公共外部性的基础设施上投资减少,从而导致了经济增长缺少公共投资的支持。林毅夫和刘志强则认为以上两个分析“要么是使用的分权指标有可争议之处,要么是没有把同时期其它的改革措施也给考虑进去”,因此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他们采用边际分成率作为指标验证了财政分权对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率具有确实有效的作用。
相较于以上研究,胡书东及严冀、陆铭和陈钊则更多地从财政支出的内部结构出发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加以检验。前者的分析结果表明财政支出内部的经济建设支出的分权程度与国民经济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一般的财政分权程度的扩大并不一定就能够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后者则强调压缩预算外支出的比重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
在最近此方面的一些相关研究中,张晏和龚六堂在对1986-2002年扩展样本进行研究时发现,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为正,财政分权效应存在跨时差异和地区差异。周文兴和章铮则提出并验证了财政分权速度和程度对于经济增长是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假说,并指出,虽然不应排除中短期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但从长期来看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具有正面影响。
财政分权、经济增长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对财政分权的讨论必须放在其制度背景下加以进行,对分税制后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的理论探讨更需如此,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