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财政分权的讨论中有关社会和政治基础的探讨总显片面单薄,但最近由王永钦、张晏、章元、陈钊和陆铭做出的一项研究却属例外。在这个卓有成效的研究中,作者指出,“中国渐进式的转型保持了中国的社会(城乡)分割结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以及关系型社会结构,这些政治和社会结构分别为改革后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有效的资本积累方式、激励结构和合约实施方式,形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而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则是这一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核心特征。
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机制
财政分权是经济分权与政治分权的结合,因此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机制需要从经济分权和政治分权两条线来梳理。
1.对激励机制的描述
在钱颖一的一系列文章中,针对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顺序:首先分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便于形成从上而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再到地方企业)的相容的激励结构,从而使得受到激励的地方政府具备了实施相应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愿望、动力和保障,进而经济资源可以被配置到更为有效的非国有企业中去,经济效率由此提高,经济增长得以实现。
钱的理论概述对单一地区经济增长的机制描述有正面意义,但在解释全国性经济增长的原因时还需要增加新的解释因素。这个因素是竞争。
就竞争对经济效率提高的作用来说,Tiebout在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中就指出,居民可以“用脚投票”的方式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官员提供最优的财政收支组合,降低公共产品提供的成本。但在中国,由于政治体制特点不同,竞争是通过另外一种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的,即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而产生竞争GDP增长率的激励,从而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它有利于同级政府之间的学习和监督,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这种为增长而竞争的激励成为我国政府推动增长的动力模式。从深一层次的政治体制特征来说,这种竞争基于当时中国政治体制的两个特征,一是以GDP为主的政绩 考核机制,二是(基于民意调查基础上的)上级官员任免制度。因此,中国的政治集权特征不应被排除在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之外,中国自治性不强的财政分权和垂直控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
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分别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经济动力和政治动力,而伴随着经济分权的政治分权的作用同样不容忽视。如果没有自上而下的政治管制的放宽,地方政府就无法取得如钱颖一所说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努力的政治氛围,经济分权将形同虚设。
讨论至此,一个促进经济增长的分权激励机制的轮廓浮出水面。在这里,经济分权、政治分权和政治集权是交互作用的,其结果是产生了对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增长行为的激励,并通过竞争扩展到全国。前两者共同产生了经济动力,而分权改革后中国政治的集权特点则是政治动力产生所在。但是,一个与分权激励机制同样重要的分权约束机制我们还没有讨论。
2.对约束机制的描述
钱颖一强调竞争在约束机制中的重要性,因为竞争可以使约束变得可信。在钱颖一看来,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约束,从而限制了官员的掠夺性行为,要素可以通过流动的方式躲避地方政府的过度管辖,要素的流动增大了地方政府补助落后企业的成本。但仅仅是财政上的分权还不能够完全承担起硬化预算约束的责任,因此需要与金融上的集权形成合力共同硬化预算约束。
从这一分析中我们可以甄别到的一个重要信息是,在中国的分权改革中,集权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与经济分权相伴随的负面影响,至少在改革的早期确实如此。政绩考核和任免制度在形成激励的同时同样形成了约束,而无论是金融上的制衡还是行政上的制衡,都是一种权力(而且主要是集权)制衡的表现,它通过竞争的渠道实现,这也形成了中国分权过程中约束的主要特征。
由于约束的核心问题是承诺的可信问题,而承诺是否可信又由以下四个因素决定:施加约束的人和机构的动机和目的、权力的结构、资源的集中程度和信息的集中程度,所以我们用这四个指标来考察一下分权改革时中国的预算约束情况。首先,政府在分权后拥有充分的纯经济动机,因此政府能够避免事后软化约束的可能;其次,分权后的权力分散,避免了因某人或某机构权力过大而进行事后重新谈判的可能;再者,财政分权降低了单个个人或机构控制大量资金的可能,使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