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期的“郎顾之争”演变成了国营民营之争。自由发言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对问题的看法大家可以不同。案例研究与学术研究到底有什么不同?国有持股是否世界普遍现象?民企是否不如国企?对于这次争论中的这些关键问题,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从宏观的视野、以充分的数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他认为“国退民进”才能让中国的企业培养出最强的国际竞争力。
本来以为“国营”还是“民营”的问题早已达成共识,没想到这个问题最近又成热点。我历来主张言论自由是社会良序的基础。大家有不同意见、甚至是非常情绪化表达的意见,应是很健康的一件事。我和郎咸平已交往好几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意见总要一致,也不妨碍在某些问题上有极其不同的观点。因此,对这次辩论中的一些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即使不赞成这些观点,至少可以参考一下。
首先,关于“国退民进”中是否存在国资流失的问题,我想在目前缺乏监督、缺乏实质性制约的体系下不发生问题那反而怪了,要不然我们所熟悉的腐败现象怎么会这么多,连大学和中小学、医院、福利机构、银行、法院、执法机构等都时常发生腐败,你说“国退民进”中有这样那样的事奇怪吗?“国退民进”是腐败的“因”,还是更系统性腐败的“果”?按照常理,腐败越严重的社会里,最可靠的解决腐败的办法就越应该是让“物归原主”,也就是“还产于民”,让每个人管自己的财产最安全,使腐败没有物质基础。但,“国退民进”过程不是会出现腐败吗?当然,如果因为这一点而保留国有企业,那只会继续为腐败提供最大且长久的财产基础,所以国家不退的道德风险会更大。我一直认为像捷克那样人均分同样一份国资是最公平的民营化程序(其实俄罗斯不是这样做的,许多人对此有误解),而且这也跟国有企业产权的最初定义最一致,但许多人误认为这种方式是导致俄罗斯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其实俄罗斯并没完全按“人均一份”去做。实际上,从民营化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角度讲,“人均一份”即简单又远比“黑箱操作”的腐败空间小得多。
我们这里主要想谈的不是民营化方式的选择问题,而是要不要“国退民进”的问题,还有就是产权到底有无关系。
案例研究与学术研究
这场争论中依赖的结论多是基于案例分析。那么,由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具普遍意义?在多大程度上只是研究人的猜想?
实际上,这里有个更一般性的问题。随着过去十几年MBA、EMBA教育的越来越普及,商学院与经济学教授们可能有点纳闷:案例与传统的研究方法相比,更易懂、更具体、更清晰;那么,案例研究是不是学术研究的主要方式?当对单个公司进行研究时,这到底是不是学术研究?学术研究如何界定?
仅仅通过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有时可能很荒唐。举个例子,中国著名的二胡独奏《二泉映月》的作曲者阿炳是一位盲人。如果以阿炳创作《二泉映月》为案例去研究,那么,什么人才能够成为杰出的作曲家?因为阿炳是一个瞎子,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阿炳之所以可以创作出《二泉映月》,就是因为他是一个瞎子。如果这样的话,想成为杰出的作曲家,你就要先把眼睛弄瞎?
还有,在美国经常有人去赌场赌钱,当某一天碰巧赢了一笔巨款之后,就开始写书,讲授他那天是如何去赌的经验。比如说,他可能平时早晨7点起床,但那天去赌场他是早晨6点起床;平时穿一件白衬衣,但那天他穿一件黑衬衣。他会下结论说,正是由于他那天早晨6点起床,穿了一件黑衬衣,去赌场就赌中了,因此赌钱的秘诀就是早晨6点起床,穿黑衬衣。这也是根据个案介绍经验并得出“大结论”的。这类书很多,也的确有不少人买,世界真是什么人都有。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单纯的案例分析很难是学术研究,顶多是为学术研究做素材准备,帮助你得到猜想,但不能给你结论。通常说,对经济的学术研究可以是纯理论的,可以是纯实证的,也可以是两者兼顾。即使是纯实证的,你有了猜想或者理念后,首先你应该收集一个尽可能大的样本,然后再看这中间的普遍规律是否能证明你的猜想。
职业经理人制度能救国企?
郎咸平最近的文章谈到信托责任和职业经理人制度问题,他以青岛啤酒(行情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为例说明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优越性,并也行得通。
分析青岛啤酒这一个案能告诉你什么呢?2001年以后其业绩改进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们千万不要从中得出另一个“要想成为好作曲家需先把眼睛弄瞎” 的结论。
郎咸平以2001年青岛啤酒掌门人从彭作义换成金志国为例,说从那以后青岛啤酒业绩和H股股价都有了大幅提升,说那证明青啤采用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多么优越,认为这是青啤比海尔越做越好的根源所在。—— 这个结论非常勉强。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