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讲,青岛啤酒的业绩和股价改变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彭作义在全国进行大规模的举债收购,收购了很多各地的啤酒厂。到了2001年,青啤在全国各地有生产基地,啤酒差不多可在各地就地生产,不再需要远途运输,成本就节省了很多。可以说,这为2001年以后青啤业绩提升作了很好的准备。而美国AB公司等外资啤酒企业只能在几个地方设厂,要远运到其它地区销售,长途运输使其成本相对很高。在这种情况下,1990年代青啤在全国收购所掌握的生产网络对AB等外资啤酒企业来说,吸引力太大了。于是,AB公司开始与青啤谈判,谈判的结果是,青啤在海外(如美国)销售的啤酒可直接利用AB在海外的生产厂地生产;而AB公司在中国的蓝带啤酒也可在青啤的各地生产厂就近生产,然后贴上蓝带的商标。显然,如果没有彭作义的大规模举债收购,或许青啤根本就不会有这些合作机会。青啤2001年后的业绩提升或许跟AB公司进一步参股也有关系。
过去两年青啤在香港H股的股价确实上涨不少,但我们不能忽视同期间所有H股股价都在上涨。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有那么多新的中国概念基金公司于过去两年建立,大家都想买中国股票,而且2003年是全球新兴股票市场过去几十年里上涨最多的一年。当海外基金加大对新兴市场的投资时,分到投资中国的比例也会很多,他们投资中国股票的主要途径又是香港H股、红筹股和B股。这样一来,水涨船高,青啤的H股不上涨才怪呢!
因此,青岛啤酒的业绩和股价上涨不一定是由“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造成的。更何况,正如前面讲的阿炳的故事一样,单个或几个案例不能说明一般性的问题。
再者,郎咸平讲到的“信托责任”就像我们讲了几十年的“要讲道德”、“要有责任感”等等,还有要“天天讲”、“月月讲”的这个那个。做了50年,结果呢?并不是我们不向往“有信托责任的职业经理人”。问题是,“信托责任”不是靠道德式训话建立的,而是要靠相配的市场竞争与制度逼出来的。中国50年的实践证明,如果只靠道德要求,而没有制度支持,甚至刚进去时的“职业经理人”到后来也会被国企改变成“非职业”的。苏联从1960年代也开始培养“职业经理人”、意大利的国有企业从二战以后也采用“职业经理人”制度,但最后都被迫民营化,为什么呢? 1960年代开始,苏联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越来越差,当时也试图通过奖金激励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国有企业管理者的成本意识,但是其国有企业效益仍然每况愈下。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有企也试过奖金制度,但结果却是经理人只顾实现短期利益,这种激励方式最终失败。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制度(如,IRI – Institute for Industrial Reconstruction, ENI – National Hydrocarbon Concern,等国有持股集团公司)可能与郎咸平讲的最接近,他们的国有公司并非行政部门,行政干预较少,但是国有企业在意大利最终还是失败了,从1985年开启了私有化道路。
另外,郎咸平说不要给职业经理人以股权,但可以给他们以期权。这就怪了——在金融经济学中,期权都被看成是股权性质的东西。给他们期权,如果他们行权的话,自然就成为了股东;而如果永远不让他们行权,那给他们期权有什么意义呢?
国家持股是世界现象?
郎咸平在《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所有人缺位》里讲到,国家持股现象在欧洲也非常普遍,他举例说,奥地利国家持股高达14.81%,在芬兰、德国、法国、意大利都有类似数量的国家持股。因此他得出结论:企业国家持股本身并不只有中国才有;既然其他国家也有,为什么中国要“国退民进”?
因为国家持股在欧洲和其他国家也普遍(虽然比例不高),从而下结论说产权安排不重要。这个基于某一时间点的状况而下的结论,只讲到了横切面的现象,显然忽视了非常重要的历史背景,结论似是而非。第一,郎咸平忽视了在过去20多年里,世界上遍布于亚、非、欧、美各州的120多个不同国家,从1980年代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私有化。比如说他谈到的奥地利,现在国家持股14.81%,但这并没讲出过去十几年奥地利的私有化。奥地利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吞并,到了1945年二战结束后,德国在奥地利建设的军工厂、银行、基础设施都被奥地利没收,德国留下来的这些资产就成了奥地利的国有企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