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前,也是围绕不良资产的处置,一份农行内部的处罚文件将农业银行湖南分行(下称“湖南农行”)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下称“湖南长城”)一段尚未尘封的往事给牵扯出来。
2007年10月,农业银行总行下发给各省分行的一份文件显示,2001年至2005年5月,湖南省分行所属14个二级分行及91个支行级营业机构,违规回购不良资产107360户,金额49.73亿元。
文件还提及,对湖南省分行违规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回购不良资产过程中存在的行为,给予66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其中开除6人、留用察看2人、撤职8人,其他处理50人。
回购迷雾
6月26日,湖南农行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湖南农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有100亿元,时间从2000年3月到年底,近十个月才完成这个浩大的工程。次年,湖南农行便开始实施不良资产包回购。
“我们考虑很简单,就是为了不让国有资产流失。因为资产包到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之后,将会向社会公开拍卖,一些民营企业将会购买,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我们去清收的话,所得将重新回到银行。”上述知情人士说。
“被银行回购是比较罕见。”审计署长沙办事处一人士说。记者向华融资产和信达资产管理的管理人员咨询时,这些人士均表示很难理解。
“如果真的是不良资产,那就是银行的包袱,被拍卖也是好事情。怎么突然就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了呢?”一金融人士分析说,“或者,资产包里是不是夹杂着非不良资产?如果是非不良资产,那么为什么又要剥离呢?”
记者希望得到当时湖南长城购买资产包和湖南农行回购的资产清单,不过,湖南农行对此没有回应,湖南长城负责对外宣传的人士则更是声称并不存在回购事件。
而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湖南长城人士则向记者还原了回购事件的大致脉络。
该人士介绍,湖南农行当时剥离的不良资产主要有两类,一是损失类,一是呆滞类,按照政策,不良资产在农业银行手里,只有两个途径处理,一是排队等核销,这个很难,二就是要全额计入损失,农业银行负担很重,肯定不希望把巨大债务挂在账上。因此,剥离出去是比较可行的。
湖南长城收购湖南农行的不良资产,除了取得成本很低,如,损失类对价是1%、呆滞类对价是30%。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可以灵活地给资产包给出新的价格,只要不低于取得成本。这两个优势为资产包倒腾创造了空间。
上述湖南长城人士说,一个1000万元的损失类资产包,资产管理公司支付10万元的对价就取得了所有权,在取得资产包之后,又以20万元的价格将资产包卖回农业银行。这样的好处是,资产管理公司很“轻松”地获得了10万元收益,而农业银行将资产包回购之后,就对这个资产包有了处置权,不用受之前政策的限制,可以尽快分门别类,把确实不能收回的核销,专注于那些还有资产的、可以收回的企业。
“有利可图”的回购
另据上述湖南长城人士介绍,其实,湖南长城与湖南农行最先的合作是委托清收,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本身人力不够,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湖南也就100来号人,没有办法逐一清收。
不过,他们也并不是很认同这个形式,因为不好监管,“他们到底收了多少钱回来我们并不清楚。”前述湖南长城人士说。
而资产包回购则省去了很多麻烦。“农业银行的网点分布比较广,他们比较熟悉情况,因此,资产包的购买也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是哪一家下属分行卖的,原则上由该分行买回。在此基础上,资产管理公司只要获得一定的利润就愿意将资产包再转回农业银行。”
当然,湖南农行本身在此也是有利可图的。
“购买的农业政策贷款一般都难以收回,有的贷款甚至是上世纪50年代的,一些贷款几乎没有任何凭据,就是一个登记。不过,农业银行可以拆东墙补西墙,因为资产包里还有一些企业贷款,而一些企业还是有厂房、土地等抵押物的,在企业贷款的清收可以挣到钱。”湖南长城人士指出。
然而,就在这个资产包倒腾中,可能滋生腐败。
一个可能是,把一些本来不合乎剥离条件的关联贷款,通过一些违法的手段操作后,放入资产包,再剥离出去,然后回到农业银行后,农行就有权对其进行处理,比如1000万元的贷款,可以只偿还10万元或者50万元,或者多一点。“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