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继续引入国外投资者,促进证券经营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行业整合、产品和服务创新。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允许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战略投资。
中国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大型企业,把握国际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在香港和其他境外股票债券市场发行证券融资。继续加强和规范对国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树立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中国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对外开放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05年底,共有4家合资证券公司和20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设立;内地到香港以及其他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司有122家,累计筹资555.44亿美元(不包括红筹企业);共有34家境外机构获得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加快出台《反垄断法》
中国将加强对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重点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发展主导权。
“当前部分行业龙头企业被外资并购情况增加,个别领域出现外资垄断或垄断迅速扩大的苗头,可能对国家经济安全特别是产业安全形成威胁。”发改委在这份规划明确指出。
根据这一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国将进一步细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敏感性行业的政策,完善外资产业准入制度。
中国将重视外商独资企业对国内经济安全、特别是产业安全的影响,逐步建立合理的评估和预警体系。同时加强税收监管,遏制外资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利润。
中国将逐步建立合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企业资产价格评价机制,防止外资并购过程中国内资产和权益受到损失;在合资企业增资过程中依法维护中方合理权益,保障被并购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来,凯雷收购徐工、外资并购苏泊尔等事件所引发的恶意并购及垄断争议,也成为该规划的关注重点。
“十一五”规划明确,在未来五年,将加快出台《反垄断法》,加大反垄断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