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娱乐产品的增值潜力时,如何评估它们所带来的传播力,以及这些传播力在和形形色色的品牌扭合中,如何才能实现品牌传播价值最大化?谁来监控这种“植入”的实施?这些问题,是娱乐营销站在春天的门槛边徘徊的症结所在;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中国娱乐营销良性发展的必备条件。在我们发动的这场调查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害怕和担心这些问题。良药和毒药,只在一念之间,分寸把握的科学化,谁来执掌?
下篇:需求和供应,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此次调查中,100%的影视剧制作方迫切希望通过娱乐营销的方式降低制作成本,增加收入,使整个行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约90%的企业认为如果有合适的娱乐营销机会,自己会选择开展娱乐营销。娱乐营销的优势已经得到企业界的普遍认可。由此可见,双方在传播领域有着强大的合作基础和强烈愿望,但接下来的数据则不容乐观。
此次接受调查的企业中,95%认为目前娱乐营销过于盲目,没有适合自己品牌传播的娱乐载体。但在对娱乐界,尤其是大众娱乐产品的掌舵者即影视界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近年来娱乐产品的制作却呈现井喷态势,影视剧部(集)数量猛增(见表一,表二),2006年电视剧产量已增至13872集,电影增至399部。可以说,中国人多年来没有如此“娱乐”过了。


如此众多的娱乐品种,纵然不是繁花似锦,但何以令企业望而兴叹?这其中缘由何在?
娱乐营销供应方:一厢情愿
抛开娱乐产品制作、发行体制本身存在的诸多刚性问题(如电影市场条块分割、地区版权垄断盛行、发行环节繁复累赘、营销成本居高不下、互相竞价竞争不当、国产影片高投入低产出等),单就娱乐产品本身的增值开发,也问题重重。
第一:收益体制没有理顺。
此次调查中,出现影视界对娱乐营销的“渴望”之情,表明大部分影视制作方在创造收益的模式上逐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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