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4 14:22:00 来源: 医药经济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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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青岛市某医院的措施,有的医院管理者则认为有点滑稽,在医生的处方上签署患者本人的名字,简直是有点推卸责任的意思,因为有的患者医药费是公家报销,就患者本人而言,还巴不得医生尽量多开。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其签字能遏制大处方的产生吗?至于说到300元以上的处方,医生须请教上级医生,医生同样可以采取分解处方的办法,化大为小,还是不打扰上级医生为好。
大处方何去何从
国家发改委“药事费”议题一出,引来几多是与非。是也好、非也罢,表面上是针对药品价格说事儿的,实质上是对合理用药制度的渴望,是对以大处方为代表的不合理用药的唾弃。药事费出台能否遏制大处方,还要先理顺大处方与药事费之间的关系,这两个概念,是一对充满思辩的存在。
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杨银学归纳出大处方的几个特征:一、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超麻醉诱导期使用抗生素;二、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机制相同的药物;三、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使用;四、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五、医保患者出院时超量带药;六、为医保患者攒药。
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从这6个方面着手就能杜绝大处方的产生呢?不尽然,河南省淮滨市卫生局张敬涛分析说,大处方的产生是以下几个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医生的医疗水平低下,越是基层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就普遍,有时候并不是医生故意而为之,而是技术只到这样的水平,合理用药的觉悟不高。还有,现在不少医疗单位在实行浮动工资制,把处方收入与医生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医生处方金额高的,个人奖金随之增高,致使个别医生为了增加收入而开写大处方。另外,就是公费医疗制度本身的缺陷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些享受公费医疗者要求多开药或指定要什么药,而有关医生又不能认真把关,遂使处方值增大,随手大笔一挥做了个顺水人情,导致公费医疗开支增加。
沈阳军区总医院药剂科主任史国兵说,药品价格的改革最终应该是淡化药品的商品属性,提升其本身就存在的公益属性,显然,单纯依靠药事费将药品价格拉回理性区域是不现实的,单纯地改革药品价格体制也不能达到上述目的,没有医院考核机制、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大处方生存的土壤就无法铲除,到头来,药事费或将摇身变成大处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