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人们一定会发现,无论胜负如何,此次娃哈哈达能之争注定会成为中国企业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因为它蕴含着人们对规则、对契约、对市场经济本质、对民族品牌和中国经济发展的探索、理解和反思。现编发一组专题评论文章,力图从不同的角度剖析、思考,以飨读者。 骄阳7月,从数百名中外记者的大规模新闻发布会,到横亘欧亚美大陆、绵延瑞典——中国——美国的法律战线,娃哈哈达能之争掀起了涵盖舆论界与法律界的新一轮高潮。然而,与争论的日益升级、战线的逐渐延长与媒体的热烈炒作相比,双方争论的基本核心问题却逐渐被湮没在人声鼎沸中,现在我们或许应该拿出望远镜,对显微镜式的口水战当头棒喝。
控股娃哈哈:不是圈套 而是规则
在这场达娃之争中,“永远有理”(宗庆后语)的达能处处拿合同说事儿,占据了法理制高点,针对这一软肋,宗庆后的说法是,合同是一个圈套,以“你不仁我不义”的态度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找到了立足之地。达能与娃哈哈的婚姻究竟是险恶的圈套还是精致的契约,成为达娃之争的首要基本问题。
根据双方的公开资料,达能与百富勤成立金加公司,以金加公司与娃哈哈集团合资成立娃哈哈股份,娃哈哈品牌则被娃哈哈集团作价一亿,一半作为娃哈哈集团入股合资公司的资本金,一半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从国际资本运作来看,这实际上是结合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本土企业和本土品牌的一个经典范例。在金加公司,达能握有51%,在娃哈哈股份中,金加公司持股51%,因此虽然只有25%的股份,作为产业资本的达能从一开始就占据着主导地位,金融资本适时进入和退出、以推动合资企业双赢更是资本运作的惯常做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娃哈哈这一品牌在合资时已被作价充入合资公司的股份,这也意味着,从一开始,娃哈哈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就属于合资公司所共有,而不再属于娃哈哈集团,这是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明了的,其后的一系列合同,也都是双方为了保障这一利益而共同签订。宗庆后私自使用娃哈哈品牌,自然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契约,谈不上圈套和阴谋的问题。宗庆后称看不懂资本财技而大呼“中了圈套”,让人难以信服。 达能在中国:不是垄断 而是竞争
达能的并购是否涉嫌垄断?同业竞争为何对内不对外?是达娃之争的另一个纠纷焦点,也是日前娃哈哈一纸诉状把达能董事秦鹏告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理由。
根据去年9月8日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是否构成垄断”的认定。有关调查则表明:目前达能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接近雀巢,约为15%,并面临统一、康师傅、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众多强劲对手,并未对市场构成垄断。 不对达能实行禁业竞争约束,这一点在双方签订合资合同时都已认可。据悉,在1996年合资时,达能在中国已经展开了很多业务,限制其禁业竞争、意味着让达能先前的那些业务都停掉,这显然并不合情合理。而大股东与小股东相比拥有更多自由空间,也是国际资本运作常规,这也是中国的“一汽”得以先后与大众、丰田、马自达等相互竞争的跨国汽车巨头合资的依据。正是因为德国大众将帕萨特的新车型交给了一汽大众,才迫使上汽大众通过自主研发推出帕萨特领驭,拉动了上汽大众2006上半年销售猛增90%。 现代市场经济几百年的实践,已经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拥有了丰富的经验,并创造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来促进更好的竞争。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已经得到高度分离的当代大企业、尤其是跨国上市公司中,强调自己所控股的各种企业进行适度的竞争、往往更有利于保持企业活力,并达成市场的平衡与稳步发展。 事实上,根据双方在口水战中对媒体的爆料,当年并购乐百氏之际,宗庆后还积极地充当了“并购顾问”,并从中拿到了一笔“好处费”。如此看来,宗庆后不仅不是对同业竞争一无所知,甚至还充当了达能并购同业的“帮忙”。
开放与发展:不要浮躁 选择理性 资本没有国界,但资本的持有者却属于各自的国家,此次达能与娃哈哈争端,的确引起了人们对民族品牌如何在开放环境下持续发展的反思。但是,过度强调这种“资本肤色”的不同,却容易将问题引向不必要的反面。
此次争端发生以来,娃哈哈方面发布的公开信及声明中,不时出现“你(达能)令人发指的行径可与鸦片战争时期的八国联军媲美啦”、“达能滚出中国”、“跨国公司在中国不劳而获”等言论,通过媒体和网民的追捧和
此新闻共有2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