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生存”
陈女士,深圳一家电子公司的财务总监,两个月前去地下钱庄时遭遇了警察。这是她与地下钱庄接触7年来的第一次。
那天,她带着会计像往常一样来到深圳友谊宾馆附近的地下钱庄汇款,刚走出七楼的电梯,她便发现钱庄租用的公寓门口有戴着钢盔的人影在晃动。
守株待兔的公安干警将她“人赃俱获”。被带到公安部门询问调查后,陈女士跟会计带的7万余元现金被作为“非法汇兑”的赃款没收。
这次损失虽然很大,但陈女士表示未来仍然会考虑使用地下钱庄,“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 她所在的公司需要经常从香港购买少量芯片,而通过正规进出口渠道的话,时间和报批成本都划不来。但通过地下钱庄,她们可以将人民币货款交给钱庄,再由钱庄将相应的港币打入香港供应商账户,供应商则派人定期将芯片带到公司,“每个月就一小包,很方便”。
正是数以百计的像陈女士这样的企业客户构成了地下钱庄的基本业务,钱庄收他们的手续费时也往往会更优惠一些,并通过这些稳定的资金流发展更多“赚钱的业务”。
“深圳的地下钱庄已经存在了几十年,靠每年打掉几个窝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券商高管近日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这位券商高管说,所谓地下钱庄的老板,其实并不需要太多自有资金,而是一种“中间人”的角色。他们大都认识几个或几十个稳定的港台商人,并在替这些在内地投资的港台企业做“跑款”业务过程中,逐渐发展到“钱庄”的规模。
按照该人士估计,像杜氏这种规模的钱庄每家的日处理量可以达到数亿元,“广东几千家港台企业,它们一年的外汇额度中多出来的部分就足够这些地下钱庄运作了。”
据当地公安部门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深圳确实每年都会进行数次打击地下钱庄的活动,而今年捣毁的总交易额亿元的“杜氏钱庄”的规模在已破获的案例中也并非最大的。
深圳地下钱庄的存在形态更像一张“网”:网的两端是数以千计的汇兑需求方,而在网里,各个钱庄凭借自己的资金和业务规模,形成一个个“结算中心”。在这些“结算中心”之间,不仅可以通过资金和客户的分享完成巨额的汇兑,而且可以通过各自的家族或同乡关系发展更多的业务渠道。
来自潮汕地区的肖先生告诉记者,在他老家附近的一个镇里,就有做钱庄的传统。“一开始是几个人做,后来人数就慢慢多了。”所谓“做钱庄”,并不是做钱庄老板,而是自己开个小杂货铺、服装店什么的,在日常经营之余,替“老板”联系业务,并从中提成。
据肖先生介绍,在这个圈子里层次很分明,有的“老板”赚了钱去做别的生意,就会在自己信任的家族成员或“业务员”里指定接替者,并将自己的客户介绍给他。而这些离开钱庄生意的老板们需要转移资金时,又成为钱庄新的资金提供者。
正是这种“网络化”的存在特征,使得监管部门的打击往往难以奏效。当一个“结算中心”被破获后,其他钱庄便会迅速补上这一“需求缺口”;而当打击面较大时,地下钱庄还会通过提高手续费的方式来向客户“转移风险”。
锁不住的“热钱”
商务部的梅新育研究员在2003年进行“离岸金融中心与跨境资本流动”课题调查时,就注意到了深港两地地下钱庄的运作特性,“当时主要是从规避监管的角度来考察的。”梅新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地下钱庄游走的资金流向也有着明显变化。
在2001年之前,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发达,加上外汇储备不高,内地与香港资金在总量上呈现为单向流出的特征;与此相应的则是地下钱庄以走私方式将大量现金运往境外。
据梅新育介绍,2001年破获的一个地下钱庄案中,该钱庄自1996年到2001年期间,通过走私进出的金额高达500亿元,“都是直接通过人带进带出,数目之大让人不可思议”。
除了境外投资外,各类非法资金的外逃也十分猖獗,如在2001年爆发的“中科创业”案中,涉案主犯之一朱焕良在外逃前,就将在内地分别取现的数亿元现金通过快艇直接运到了香港。
这一外流趋势在2001年的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达到高潮,在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后,B股价格在2001年2月19日启动,直到当年6月底“见顶”,随即进入一个长期下滑阶段。据业界人士估计,“6·1行情”以后的B股市场上,85%以上都是内地的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