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6-11 21:26:00 来源: 经济日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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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贷款是最近推出的中间业务品种,一推出便广受关注,被认为是委托人、借款人、银行间的“三赢”之举,那么——个人委托贷款能否取代民间借贷?
在民生银行杭州分行首次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产品后,几家商业银行也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并在社会上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强烈反响。近日,民生银行总行宣布,将在全行范围内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是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回收的贷款。其实,早在今年2月19日,央行银行管理司的批复就已通过了民生银行在1月24日所提交的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报告。其中规定,贷款的基准利率定为5.31%,最高可上浮30%,最低可下浮10%;银行从中收取不低于委托金额2‰的手续费,且每笔不低于1000元;最低委托额为5万元等。由当前的情况来看,个人委托贷款正在走热。
个人委托贷款出炉 受到民间资本青睐
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推出不到三周,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申请贷款的已经有19人,金额需求约为2500万元,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委托贷款的客户有8人,其中一位委托金额高达1000万元。该行第一笔8万元的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在一位退休公务员和从事外贸的个体工商户之间达成。接着,8月17日,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两个客户与之签订了总额为800万元的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个人委托贷款以高调姿态登场,令业界和民众颇感惊喜。
近些年来,我国民间资本的蓄积量猛增,此次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利于民间资本走上前台,使个人理财有了新的渠道,同时也为借款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
引导民间借贷走向规范 地下金融有望转为地上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呈快速发展之势。据测算,目前我国民间的借贷额已高达数千亿元,仅浙江一个省的民间资本就有8300万元之巨。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各种形式的企业民间融资、地下钱庄等日益活跃。而此次个人委托贷款的推出则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活动走向规范。
首先,个人委托贷款的收益颇为可观。按照5.31%的基准利率并最多上浮30%来计算,委托人可以获得最高6%以上的收益率。这样的回报不仅远远超出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1.98%(一年期)的水平,甚至比刚面世的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还要高出1至2个百分点,且又没有利息税支出;由于当前“供不应求”,手续费支出也通常由借款人代为支付。更有甚者,以上限利率(6.552%)签下合同后,双方还有私下里协商更高利率的余地,可达近10%的水平。其次,即便双方最后私下里按10%的年利率支付利息,仍远低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成本——10%—20%的年利率,这对急需资金特别是大笔资金的借款人非常有利。
银行从中受益匪浅 潜在风险也应重视
个人委托贷款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从中收取手续费,且不承担放贷风险,单从这方面来讲,银行将有不菲的收入。然而,作为银行来说,从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获利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让其能够在银行业已经打响的个人金融服务战中占有优势。在稳定银行原有客户的同时,能争取到新的客户资源。且能够放贷的都是各银行极力争夺的高端客户,他们也会成为银行其他个人理财项目的潜在客户。即使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中银行是亏损的,但是高端客户给其带来的整体效益,如存款、结算等丰厚的收益却足以能够补偿。
虽然央行的批复明文规定:“银行在个人委托贷款中仅充当监督与见证的角色,不承担任何放贷风险。”但银行自身的风险不应避而不谈。民间借贷最大的弱点就在于:借贷双方责任和义务不明,缺乏约束力。而让银行介入,显然就是想利用银行的信誉减少贷款风险,银行的风险自然也就产生了。
会否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