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行,我宣布跟我们家人脱离关系,不知道这样情况下,他们是否可以投资股票。”一些业内人士更是提出极端的想法。
而在国外,允许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特别是基金经理购买自己所管理的基金是通行做法。这种做法在形式上更多的是采用申报制度,基金从业人员如基金经理都可以买卖股票和基金,只要在事前进行申报备案,由基金公司稽核部门在对该笔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之后,再予以放行。只要基金经理能证明自己购买股票或基金时,客户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就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管理层疏堵结合
允许基金公司从业人员购买基金是疏导的做法,监管层对于违法行为依旧采取高压态势。
最近,管理层要求基金公司申报员工和员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首任组长王连洲认为,这应当视为是查处“老鼠仓”的积极举措,显示了监管部门对“老鼠仓”所采取的积极而主动的出击姿态。
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版本的“老鼠仓”传言,而监管部门也闻讯调查了多家基金公司,目前已经公布调查结果的尚且只有唐建一例。
“现在,国内没有一家基金公司的总经理敢拍胸脯说,自己公司内部没有‘老鼠仓’。”深圳一家基金公司副总说,“因为我们无法查证这些公司的基金经理是否有该种行为。”
他告诉记者,自从行业爆出“老鼠仓”传闻之后,证监会就对涉及的部分基金公司进行了调查,最后锁定了部分基金经理。“但究竟是哪些基金经理,证监会也没有通知基金公司,基金公司也不知道,因为基金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去查基金经理及其亲属的账户。”
“一旦查出,坚决处分。”几乎所有的基金公司老总都表态。
但这并不能解决目前国内基金经理的所有问题。
据悉,目前除了存在个别基金经理“包二奶”现象,部分基金经理买豪宅、消费奢靡在国内已经有了一定风气。这部分人士年纪轻轻就掌握巨额财富,背后很大部分原因是“老鼠仓”导致财富的膨胀。“听说有基金经理在北京买了价值上千万元的别墅,而且是一次性付款。”消息人士称。
在基金研究人士看来,要解决上述问题,第一,要加大处罚力度。在国外,对基金经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很重,一旦查实,终生禁止从事相关行业并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建立举报制度。在国外,股票从业人员违规,有罪则予认定,否则被举报人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监管部门规定,对举证有重要贡献的人,可以分享涉案“老鼠仓”的违规收益。这样将会大大提高从业人员开设“老鼠仓”的成本,减少“老鼠仓”的数量。
但绝大部分人士认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还是要依赖基金经理的自律。
鹏华基金人士就指出,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而言,无论内控体系、制度流程多么完善,最终都需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去落实。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切实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流程,而内部监察稽核体系没有充分发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控和纠正的作用,那么所有看似完善的制度都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在唐建事件之后,“老鼠仓”传闻四起的后果是基金业人人自危,有人选择这个时候离开或许是逃避这个高风险的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