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国其医生:第一次法医来已经交代了这个问题,最后已经没有任何交代了,我作为技术员,已经没有听到任何吩咐了。眼睛有点散光,我晓得什么就讲什么,也不隐瞒的。
记者:您想过这个销毁标本的后果吗?
谭国其医生:我想过,我的后果是我在科里工作,我尽我的责任,该要处理的就要处理。
主持人阿丘:就在专家们抵达的第7天,在湘潭市公安局纪委提供了一份《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此事《调查报告》是这样描述的,我把这段念给您听听啊, “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几乎干涸,病理科主任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就是刚才接受我们采访的谭国其医生——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
采访:
市局杨局长:但是按照保存的规定来说,他烧掉之前,他应该报告我,应该是这样的。
记者:报告吗?
市局杨局长:没有。
记者:那怎么能够自由主张来做这个事?
市局杨局长:好多事情意想不到就是这些事,因为公安机关没这个设备,也不能从事切块的手术,全国其他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这个问题,没有专门的设备。
记者:像这种事情的话,咱们医院也好,咱们公安机关也好,要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责任?
市局杨局长: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公安没有叫他烧掉,这个并且在按照过去的规定,你烧毁之前应该报告公安部门。
记者:您的意思就是作为公安机关也好,还是作为民警个人也好都是没有责任的?
市局杨局长:这个话可以是这么说,但是就是难以理解,比如说,你叫我保管一个东西,请你保管好,我说不保管了,我也没告诉你,你说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没告诉你,我当时同意保管,就好比你,你今天下午叫我保管一个东西,我接受了,保管了,但是我民警丢了,没报告你,你负什么责任,要研究,我们也的慎重,如何处理我们的民警,也得慎重。
记者:大家可能关心的事,你要把事实查清楚,或者是公安的责任,或者医生的责任?
市局杨局长:现在就是说,他没有告诉我们,处理掉了,现在我们还存了很多。…那你说是谁的责任,好像民警没有直接责任,应该是这样的。
记者:外面说你受贿了。
谭国其医生:记者同志,我以人格来担保。就是要我上法庭我也做得到。我从不晓得伪造。跟当事人双方都不认得。我们销毁标本都是以腊块和切片做证据,这次来做鉴定,发现没有标本,我们就说已经处理了。这个标本经过了多次检查和鉴定,我自己是这么想得,没有跟任何人商量。
记者:有人说就是公安局长徇私枉法,公安部也查的很清楚了,
市局杨局长:我没钱,至少可以肯定,这个没有,公安厅找我两次了,公安部的人来,包括扫黑的都来了。首先是表扬我的,后来是骂我,说我强辩什么的,互联网上那些文那无所谓了,他们是发泄了,外国那些有一些广场让市民去发泄的,州长,总统头像放在那里,让他们去捣,心态就好一些了,那个心理,真的是,他可以把公安局长那个像放在那,可以轰。
主持人阿丘:听大家的理由,人都是清白之人,怎么事情却荒诞不经?现在责任究竟是谁家的,似乎也难以澄清了。但是还有这么一种说法,我还是援引湘潭市公安局纪委提供的《调查报告》给您听啊。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主任是这么说的:“已提取的蜡块和病理切片完全可以进行多次分析诊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即使这次器官标本被焚烧,其实并不会影响第五次法医鉴定,因为曾经提取的黄静遗体的蜡块和病理切片还能进行多次鉴定。对于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主任的这个提法,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也有明确的态度,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们停止了鉴定。对黄静遗体的第五次法医鉴定,未能实施。
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陈忆久:标本丢失肯定影响法医鉴定。
主持人阿丘:据我所知,对第五次法医鉴定怀有期待的,并不仅仅是本案的当事人,还有很多与当事人素不相识的人也极其关心鉴定结果,但没想到,第五次法医鉴定到目前为止根本无法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