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29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平均化;二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6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28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多样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差距扩大。新中国收入分配变化的轨迹经历了一个由旧中国收入水平极低、分配极不平等通过革命手段达到过度平均,然后又由这种过度平均通过改革走向拉开收入差距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收入的平均程度主要受到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观念、战略、政策变化以及不同时期积累与消费关系变动两个因素的制约。
[关键词] 收入分配 制度演变 按劳分配 按要素分配 收入差距
[作者简介] 武力,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00836;温锐,教授,江西财经大学,350007。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29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平均化;二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6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28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多样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差距扩大。
一、改革开放前的收入分配制度及绩效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及完成“没收官僚资本”和“土地改革”后,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基础上,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低工资、多就业”和“劳动致富”的收入分配政策。1953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我国开始向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过渡。到1956年底,我国就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城市,建立了以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为主体包括少量个体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绝大多数就业居民变成了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或集体企业职工,其收入完全被纳入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体系和级别中。当然,还有大量的隐性收入和福利(如低廉的房租、公费医疗),并且毫无失业的后顾之忧。在农村,以家庭经营为特征的个体农民,经过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的成员,也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兼顾平等的分配体制。社员在集体经济内部,实行大体平均的分配和有限的社会保障。
(一)城市居民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
新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是在改革旧中国极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基础上形成的。1949年9月,政协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以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农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高利贷,但是允许雇工和借贷自由;在城市,除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外,对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如厂方不得随意解雇工人、克扣工资),工人的工资应由劳资双方协商解决。1952年8月政务院批准的《关于处理失业工人办法》中规定:“所有公私企业,因采取先进生产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因而多余出来的劳动力,应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实行轮流调剂,发给原工资。”虽然这项规定在私营企业难以完全贯彻,但是私营企业解雇工人也确实受到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限制。到1956年底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1957年3月,国务院在批转劳动部的文件中规定:“企业、事业、机关编余的人员,应该想法在企业、事业、机关内部或部门之间调剂安排工作或组织他们学习,不得任意辞退。”至此,城市职工端国家“铁饭碗”的制度基本形成。
在工资制度方面,到1956年底,我国所有制结构已从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为几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也成为我国收入分配的主要甚至唯一的方式。1956年首次对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进行了统一改革,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取消了以前的工资分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实现了多种工资形式向单一工资制度的转变,使全国工作人员的工资形式趋向统一。这次工资改革,最终确立了以技术、职务、行业、地区四个基本因素为参照标准的“按劳分配”制度,同时对一些便于实行计件工资的部门实行计件工资,对企业及职工实行与效益挂钩的奖励制度(奖金)。除了受“平均主义”思想和政策影响之外,这种建立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制度本身也存在问题:第一,分配形式过于单一化,除了按劳分配形式外,几乎没有其他分配形式;第二,分配结构和水平固定化;第三,分配水平平均化。
(二)农村居民的分配制度和收入水平
至于农村居民的分配制度,在改革开放以前的29年里,则发生了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