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活一年,回乡抢劫高中母校校长
一起贫困生犯罪案的调查
张晓辉(化名)是一名贫困生,在贫困生的求学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今天,他却以另一种方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金榜题名,走进大学校门,他为什么潜回家乡抢劫母校的校长?7月17日,记者来到嫩江县采访了这起离奇的贫困生犯罪案件。
抢劫奇案回放
在嫩江县这起案件家喻户晓。虽然是去年11月份发的案,可是半年多过去了,人们对这件案子仍然记忆犹新。
在路边摆摊的刘大爷说,案件发生在嫩江县高级中学家属楼。案发时间是去年11月25日的中午。当天,嫩江县高级中学校长冯军岩(化名)午休回家,在楼梯口碰到了张晓辉。“虽然他是县高级中学毕业的,可冯军岩对他并不熟悉。所以他以冯军岩儿子的朋友的身份骗得了冯的信任,与他一起进了屋。”
进屋后,张晓辉环顾四周发现冯军岩家里没有人,于是掏出尖刀实施预先设计好的抢劫计划。当天,冯军岩身上只带了两三千元,张晓辉逼他取钱。在交涉过程中,冯军岩故意大声说话,希望让路过门口的邻居发觉,也希望给家人报个信,防止家人贸然闯入遭遇不测。
张晓辉觉察了对方的想法,拿出绳子想把冯军岩绑起来,没想到,刚刚靠近对方即遭到突然反抗,手持尖刀的张晓辉竟然被校长摁在了地上。在搏斗中,冯军岩被张晓辉所持的尖刀划伤。冯军岩打开门呼救,附近的邻居和路人赶过来一起将张晓辉制伏,警方很快就赶到现场将张晓辉抓获。
刘大爷说:“张晓辉的小胳膊很细,根本不像个抢劫犯的样子,如果徒手搏斗他肯定不是受害人的对手。”据介绍,张晓辉被摁住之后还在不断恫吓受害人,可是那些恶狠狠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是一副学生腔,只是虚张声势。
抢劫未遂被判11年
因事实清楚,2005年11月25日当天,张晓辉就因涉嫌抢劫被嫩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嫩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今年5月26日,此案在嫩江县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晓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判决下达后,法庭内外一片欷歔。许多人为张晓辉感到惋惜。一位曾教过张晓辉的教师说:“鲁莽的行为把自己的一生都毁掉了,不值啊。”
经嫩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受害人冯军岩的损伤属轻微伤。而且冯军岩在财物上也没受什么损失。7月17日事,记者采访了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嫩江县法院刑庭庭长魏衍兆。他认为,从表面上看,张晓辉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的确不大,但是其实施犯罪的手段非常恶劣。他的行为属于采取暴力手段入室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