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各种企业结盟计划纷纷兴起,企业为什么对策略联盟如此热衷?成功的联盟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在既竞争又合作的20世纪90年代,策略联盟蔚为企业风潮,商场一片合纵连横。不管是合资案、合作协定,或者部份股权转换,各式各样的结盟计划不断曝光。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渠道,借以取得新技术、制造能力、市场与销售网络,或者服务能力。
知名管理学者普赫来与汉默等人,曾经以欧美企业与日本企业之间的合资案为例指出,多数的策略联盟,目的都是要交换资源与能力,也就是要以联盟为手段,向别的组织学习。这是一场学习的竞赛,每个参加者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对方身上吸取最多的知识。
但是策略联盟也有风险。因为往往牺牲了机密性与自主性:企业机密容易外泄(例如合作厂商带着你的生产进度而投向敌营),依赖对方也会有受制于人的风险(例如车厂碰上零件供应商周转不灵,或者零件供应商要求涨价),又会让许多企业裹足不前,不知如何才能既竞争又合作。
策略联盟的好处多多
只要风险控制得宜,策略联盟事实上利多于弊。更重要的是,透过策略联盟,企业可以得到连串看不见的好处。
一、策联盟是创新的来源
进行联盟,通常需要合作者在管理和技术上贡献所长,这种知识的移转,可以成为创新想法的宝贵来源,因为你必须向对方提出详尽说明,解释你的企业如何运作,这让你有机会重新客观检查自己因习以为常而视而不见的企业运作。因此一旦无人质疑,往往就会扼杀可能萌生的改善意见。
波登(Potain)是世界知名的大型起重机制造商。因为想取得进入国外市场的渠道,所以决定利用授权和合资的方式,与当地厂商结盟。刚开始,它在伊朗与一家厂商进行合作,要帮助对方建立生产设备,所以派遣工程师与技师带着技术文件进驻。但是因为效果不明显,波登的工程部门于是做了一件从来没做过的事:将建造起重机的全部过程,巨细靡遗地记录下来,提供给对方。
因为这个经验,波登在技术上得到不少宝贵的改进意见。类似这样的改进,常见于许多进行技术移转的企业联盟之间。即使在联盟关系开始之前,光是准备企业本身的营运流程,往往便足以孕育创新。
二、策略联盟让企业在新的环境中,测试现有的生产和管理流程
策略联盟时,经常必须将你的专有技术,应用在不同的状况之下,例如新的市场、新的工人或新的材质等。你的知识与技术经过测试,常能产生新的创意。
比卡特(Bekaert)与普利司通(Bridgestone)的合资计划,就是很好的例子。比卡特是比利时一家轮胎钢圈大厂,20世纪60年代末期,它决定利用与外国当地业者联盟的方式,打入快速成长中的日本市场。几经考虑之后,选择了日本最大轮胎制造商普利司通,双方协定,比卡特所生产的轮胎内圈,在日本全数供应给普利司通使用。
双方各取所需,互蒙其利。对于普利司通,它的目的是要获取第一流供应商的技术;对于比卡特,则是为了取得进入日本市场的渠道,将来可通过收取授权金而获利。
比卡特的技术顺利移转,五年之内,日方工厂的生产力与品质都已达到比利时方面的水准。问题是,日本工会对于比卡特那一套生产流程一直很不满,认为需要人工处理的手续太多,而且浪费时间。他们自行研究出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向双方管理合资案的高层主管提出改善建议。提案获得采用五年后,生产力果然增加一倍。比卡特后来在比利时国内采用相同的方法,也都达到相当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企业在移转技术时会发现,对方的速度逐渐超前,自己反而慢慢落后。比卡特能够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他们一开始就认定,可以从策略联盟中学到新的东西。从普利司通等合作对手处长期不间断的学习,让比卡特日益茁壮,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也不断增长。
三、策略联盟能改善原有的管理
随着策略联盟的开展,与对方的组织接触愈密切,你会愈来愈了解对方的做事方法,也会了解自己在合作关系中的自主程度。但是另一方面,对手也可能对你的组织形成某种压力,迫使你改变本身的营运程序。
这种情形便出现在马特拉与雷诺的合资案上。隶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