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已经做到位了”
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开展的“百日行动”不仅让农民,也让程漱兰又有了新的希望。
2007年12月中旬,在“百日行动”就要结束时,程漱兰再次来到新泰市,了解事态是否有了新进展。但事实却让她再次失望了??77.74亩土地上仍然只有原先的一栋厂房,原来荒芜着的大片土地,现在照样荒芜着。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待的一位副局长表示,针对“百日行动”提出的三种重点查处的情况,新泰市查处了一宗“以租代征”的土地案件,一个村民要建加工厂,在地里建起了围墙,已经限令拆除;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情况新泰不存在;未批先用先占的情况新泰也不存在。
程教授提出,北谷里村村民被占用的土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该副局长解释说,那块土地已经取得合法的征地手续。对程漱兰教授提出的大部分土地依然荒芜的问题,副局长回答他们已经丈量过,建设的土地超过了五分之二。而且,农民不断上访,使得公司的投资热情受到一定的影响。程教授对此回答倍感失望。
该副局长说,北谷里邻村那家新建的玻璃制品公司的确是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之所以这次不在“百日行动”查处之列,是因为已经处罚过了。去年,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拆除地面建筑物并处以罚款。对该公司并没有拆除且仍在生产的实际情况,这位副局长说,这里面主要有些具体情况,因为这个公司安置了一些劳动力,税收比较大等等。“但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已经做到位了。”至于谷里镇开发区的3家工厂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手续,他先是回答“应该是”,然后又称自己不是“很清楚”。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我们向副局长提出,希望可以看到该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分布图,被告知有关负责同志出差了。
此后,记者发送了3次电子邮件,希望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就不清楚的问题核实后予以明确答复,但未收到任何回复。记者在截稿前,又拨通了该副局长的电话,要求他抽空查看电子邮件转给有关人士予以回复。他答应了,却依然没有回复。
“百日行动查处的,基本上都是与土地部门没有联系的;与土地部门有联系的,土地部门本身的违法行为又查处了没有?”有记者这样问。
多年的新闻工作,使得这位记者接触到很多土地违法案件:“我们从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必然要伴随着大块农用地转变为工业、城镇建设用地。谁控制土地谁就控制财富。企业和强势人物圈占土地后等着升值。如果土地真正进入市场,他们就不会圈占。就是因为政府规定的土地价格两三万元一亩,升值空间巨大,才会竞相圈占。如果土地价格是市场价格,七八十万元一亩,谁还圈占?国家没有给出土地的指导价格。”
根据2001年~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的数据,中国人民大学程漱兰教授计算出了2001年~2005年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每一起土地违法案件,平均收缴罚款0.5万~2.7万元、收缴土地约1亩,每百件土地违法案件党纪政纪处分约1人,每千件土地违法案件追究刑事责任约1人。
“这就等于传达出一个信号:土地违法,平均只有百分之一的党纪政纪查处可能、千分之一的刑事追究可能;只要支付每件一两万元的罚款、并可能被收缴一亩左右土地。而土地违法的好处,以北谷里村77.74亩耕地的违法征地案为例,仅向国家就少支付140万元,向农民就拖欠200万元,而且不会被收缴闲置耕地。”她说。
程教授认为,早在2000年3月出台的《监察部国土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就明确了所有土地违规行为的直至开除的各种处分,只不过完全未能体现在国土资源管理的现实中。
甚至在2006年夏季的新一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高潮中,国土资源部仍然与国务院不同调,以“查处”“新的”,来放过“旧的”??
《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继续深入贯彻〈决定〉,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行动,违法用地情况检查即将展开》称,“要重点检查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问题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而3天后国土资源部的《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称,“重点是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后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清理。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要逐一登记造册,于6月底以前报部,部将组织核查。对2005年1月1日以来市、县用地的情况,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逐一核查,发现违法批地、用地的要认真整改,严肃处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