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种粮有不得已的原因。村民们告诉记者,地里的水渠有的因为工业建设的破坏,有的因为年久失修,或已堵塞,或已断裂。
大新兴村的老支书告诉记者,村里的水渠还是自己当支书的时候修的,当时上面支持一点,村里自筹一点,好容易才修好了,但是已经好几年没有用了。没有水浇地,一亩小麦只能收150斤~300斤,种粮食肯定赔。
老支书说,有的人家一颗小麦都没种,但大多数还是会种一点,比如以前种一亩,现在种一分。全村260多户,近1000人,去年报了628亩耕地,今年估计不到200亩,至于村里报了多少不清楚。
老支书自己家里有5亩地,去年种了4亩小麦,今年他打算只种1亩小麦和1亩玉米,另外3亩也打算种速生杨了,自己养了一些树苗,不够再买点添上。
宫里镇白家村的小王常年在外面跑长途运输。他说:“我们村里很多人都不种地了,种地不合算,还得施肥、管理,种上速生杨,5年就可以成材,听说1方就能卖1000多元。而且还不用管,种上以后出去打工就行了。”
从西良庄到翟镇的公路两旁耸立着大片的杨树,良庄煤矿一位退休工人告诉记者:“这都是好地,忘了是哪一年,都长到小腿肚的麦子被成片成片地割掉了,听说用来喂羊了。后来就栽上了大片的杨树。”
栽树像传染病一样,在这里迅速蔓延。
“为什么‘以租代征’在一些地方,只要补偿到位,不仅政府愿意,企业愿意,而且农民也愿意?实际上这是有现实基础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现在农民从土地中获利太少甚至还要亏损,很多农民已经失去捍卫它的动力了。”
基本农田保护之困
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北谷里村的村民认为,他们被升华公司占去的77.84亩土地“是全村最后的一块良田”,但是,他们用了4年多时间也没搞清楚他们村的基本农田到底在哪里。
在翟镇一条通往莲花山旅游区的公路旁,记者看到唯一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石碑。但这块石碑伫立在路边30米宽的绿化带中,除了“新泰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几个大字外,再无任何内容。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我们希望了解到新泰市基本农田的分布情况,结果被以有关人员不在家为由拒绝。
记者试图从山东省农业厅找到答案,但几位处长的回答令人惊讶:“我们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图。最近几年的卫星图片检查结果我们也不知道。”
据介绍,基本农田保护由农业部门协助国土部门进行,两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由国土部门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提高基本农田的地力水平,由农业部门承担。
但目前的现状是,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两家没有协调,只有一个总的统计数据。以山东为例,基本农田总数8000万亩,占9600万亩耕地总面积的80%多。但这是统计数据,实际数据在国土部门,最近几年卫星图片检查结果农业部门也不知道。
据山东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目前山东省农业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负责发证到户。但是,基本农田到户又是国土部门管。部门之间不能很好协调。该通知说,“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对农业部门的这项工作,国土部门应该无条件协助。
这位官员说,国土部门征地时往往不与农业部门沟通。他说:“国家要求基本农田落实到户,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或一些人内心可能不希望到户,因为这样对自己是个约束。”
山东省政府规定,2007年10月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证。文件要求将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完整信息载入权证,不符合要求的要追究责任,谁发谁负责。这项工作由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具体承担。通过发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承包土地。
这位官员认为,只有都明确了,才能纠正违法行为,确权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了,就一劳永逸。真正公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