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8 11:27:00 来源: 新快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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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正是有了此条的“掩护”,补充协议才顺理成章地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固定条款所赋予购房人的正当权益剥夺殆尽。如果没有此条,由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与示范文本印刷文字不一致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冲突”,补充协议的霸王条款就可能“打不过”示范文本中的印刷文字。有了此条,补充协议优先适用,霸王条款就能畅行无阻。
●建议修改为:本附件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不一的,优先适用合同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