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21 14:29:00 来源: ()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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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城市廉租房管理机构和人员奇缺。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城市平均每个城市之有2个政府工作人员在管廉租房工作。
有关专家指出,推行廉租房建设,还应该花大力气建立一套廉租房保障运行机制,包括对辖区内适合保障人群不断进行真实收入情况进行调查。
例如,2007年北京广渠门廉租房小区进行腾迁时,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拒绝退出廉租房。在缺乏专业管理部门和法律体系情况下,此种行为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
此外,至今国内仍没完成居民住房普查工作,政府手中没有准确、详细的数据来确认城市中有多少人、哪些人应该享受廉租房保障。而且个人诚信体系没有建立,廉租房分配中仍存在“错搭”的问题。
上述报告中指出,土地出让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规模不确定、变化大,而且各地政府的土地收益没有一本“明细帐”,在这两个途径投入不足时,财政资金应作为主要投资渠道。
财税政策刺激市场供应
报告认为,在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保证廉租房建设同时,还应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以财政、税收等多种手段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支持个人将中小户型的商品房转租为廉租房。
除此以外,研究人员还建议政府可以把拟建的廉租房产权提前卖给社会投资者,承诺政府将通过财政反租(例如20到30年),并允许其产权上市流通。实际上,政府只要部分贴租,就可以解决政府廉租房房源及财力不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