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2006年3月4日,面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的提问,在场的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EMBA们哑口无言。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说资金流向东部,东部的则说资金都流向中西部开发,现有条件下,目前全国资金流动状况复杂,难以辨别,”欧阳卫民说道,“而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大约在3000~4000亿元之间,房地产等行业逐渐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
房地产洗钱明目张胆
“由于之前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主要针对金融领域,非金融领域没有详细调查,也难以估计。”对于《中国经济周刊》关于每年在房地产领域洗钱规模的提问,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研究部主任陈邦来回答。他解释说,房地产洗钱,主要指的是不法分子,尤其是腐败分子,将不正当收入投入房地产业,一段时间后再议价卖出变现。由于近年来国内房地产业火热,于是不正当收入就成了合法的投资收益。
“通过投资或开发房地产,或者通过购置房地产再出售都可以将黑钱洗白。而且,房地产洗钱隐蔽性很大。”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也对《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同样看法。
据记者了解,2001年,四川原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收贿索贿现金等折合人民币1400万元,用这些钱秘密注册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购买了3处房产;
2003年4月外逃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纽约黄金地带置办了至少5处高级房产;
2005年11月,李和平贪污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犯贪污罪,判处李和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用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多万元购买的55套房产洗钱;
2006年初,“中行开平案”携带3亿美元外逃的余振东,被曝光在加拿大购买了三幢豪宅洗钱;
……
“房地产行业的洗钱几乎明目张胆。”在安泰管理学院说到这一点时,欧阳卫民提高了嗓音。
房产之所以会成为贪污分子转移其巨额现金的首选目标,一方面是因为购买房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容易被普通人所觉察,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另一方面还因为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购买后用来出租甚至转手售出,易于产生“钱生钱”的雪球效应。
反洗钱监测扩大新领域
“今后,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工作将向房地产、珠宝、赌博等行业推进。”2006年3月4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测,是“适应反腐败斗争而进行的制度创新”。
但更多人士认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
事实上,早在2005年9月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向中央表示,有关成员单位应抓紧研究在房地产、会计师、拍卖等洗钱高风险行业建立反洗钱监管制度。
“2005年在反洗钱监测方面,对于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我们共处以5000万元的罚款。但是反洗钱监测向房地产等特殊行业推进,将面临人员和技术的短板。”欧阳卫民说。而且对于房地产行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对违规进行处罚似乎名不正言不顺。
“《反洗钱法》将在今年两会上进行讨论。但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情报分析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当前的严峻形势,如何将交易特点和洗钱犯罪的特点相匹配,进行类型研究是当务之急。”
同时,欧阳卫民也认为,房地产业反洗钱 “需要从刑事立法、预防性立法和行业规则三个层面展开。”
2006年2月10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部2006年工作要点》特别指出:为遏制炒房,建设部将在今年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制度,遏制内部认购等炒房行为,也防止某些人将买房作为洗钱的手段。
“有了这个制度,有关部门可以查询到购房人以往的购房数量以及交易历史,如此一来一些非正常的资金流动,以及隐藏其后的洗钱行为就会很容易浮出水面。”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谈道。
不过上海先原房产经纪公司刘经理持不同看法:“建设部的最新规定没有新鲜感,其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