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持人宣布将要请出比尔•盖茨和乔布斯的时候,观众和媒体的热情被点燃了。两人坐在舞台中央和主持人大谈数字技术的未来时,已经没有人会在乎他们具体在讲什么。对于关注数字产业的人们来说,盖茨代表了垄断、不思进取的保守者,而乔布斯则是前卫、酷文化先锋的形象代言人,这让他们的对谈充满了张力。
这是2007年美国G5大会上的一个场面,此时的乔布斯以及苹果受到的追捧恐怕要让盖茨妒忌。2008年的元月初,专门以苹果为主题的MacWorld大会召开了。继2007年在大会上推出iPhone之后,苹果再次让世界震撼——推出了世界上最薄的笔记本MacBook Air。有意思的是,每年几乎所有关注IT产业的媒体和消费者都会煞费苦心地猜测MacWorld的主打产品,他们坚信苹果总是能给人以惊喜。之于消费者,这种惊喜是一个可以让自己全面体验数字技术的产品;之于产业界,这种惊喜则有可能引领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并让竞争对手心惊胆寒——正如iPhone打击了诺基亚,MacBook Air让索尼颜面扫地。
惊喜也好,恐慌也罢,皆因苹果一如既往的创新姿态。而“创新”两个字也是大多数人对苹果做出的共同注释。波士顿咨询服务公司调查了全球各行业的940名高管,其中有25%的人认为苹果是全球最具创新精神的企业。
也许没有哪一家公司能够像苹果这样,因创新而没落,又因创新而辉煌。从偏执创新到有目的的创新,从无效创新到高效创新,苹果在十几年间几乎成为了创新的代名词。苹果高效的创新机制,从何而来?
魔鬼领导力
苹果高效创新时代是伴随着乔布斯的回归而来临的。
就像比尔·盖茨代表了微软,乔布斯也被看作是苹果的品牌象征。他一成不变的牛仔裤和黑色高领衫,似乎也诠释了苹果独特高傲的品牌内涵。苹果所以为苹果,在于它能够在工业化的乏味和枯燥之间让人看到灵感的光芒和创新的可能。乔布斯就是这股光芒的制造者。在苹果创办初期,曾在楼顶悬挂海盗旗,向世人宣称“我就是与众不同”, 乔布斯本人也以“反传统”的斗士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乔布斯用他堪称偏执的工业美学主义主导了苹果的产品研发和设计,但也因个性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离开了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在努力挑战传统计算机巨人的过程中,因其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迥异而工艺的产品理念,一度成为了“现代艺术收藏品”的同义词。苹果在商业领域开始曲高和寡,离大众的需求渐行渐远。
1997年,乔布斯重返苹果时,苹果已经被创新搞混了头脑:为什么完美的工业设计不能赢得市场青睐?为什么自认为性能卓越的产品抵挡不住Windows的攻击?乔布斯的任务就是找到答案,将苹果的创新精神转变为消费需求和市场占有率。
与大多数具有创新基因的数字公司不同的是,乔布斯拒绝了创新产生的民主来源。他坚信自己对消费需求的预判能力,并要求公司的产品创新要在自己的主导意识之下进行。这显然迥异于Google为代表的公司。Google的工程师可以和佩奇、布林讨价还价,这在苹果却是断然不可能的。乔布斯用另一种方式主导了创新,就是类似于集权的纪律意识。他的团队所要做的就是将他的想法实现。事实证明,这同样取得了成功。在美国《商业周刊》评选的2007年度最具创新能力企业排名中,苹果力压Google,排名第一。
曾经在苹果高级技术部任职的一位高管认为,苹果公司设计方面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乔布斯在团队中引入了凝聚力和纪律观念。乔布斯对于最终产品有着明确认识,无论新的建议多有前景,无论团队如何抱怨,都不允许出现任何偏差。强大的凝聚力促使苹果具有了创造功能简化产品的独特能力。在省略了很多民主议程之后,苹果呈现给世人的产品也因简洁而独具特色。
在人才的使用上,乔布斯也极力强调“精”、“简”。在接受美国一家商业媒体采访的时候,乔布斯说他只接受最优秀的顶尖级人才。在乔布斯的大脑中,从来没有备用团队或者“B计划”之类的概念。他的团队就是要将不可能变成可能。为此,他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打电话,寻找那些他耳闻过的最优秀的人员、以及那些他认为对于苹果各个职位最适合的人选。
乔布斯说自己从事着很多工作,从很细节的发布会现场布置、人员招聘到苹果的战略转型,事无巨细。以致于当有记者问他如何扮演CEO的角色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也许是看门人的头头(Head janitor)?”
其实,从乔布斯重返苹果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在努力改变公司盲目创新的现状和涣散的企业精神。在他参加的第一次公司高层会议上,他对公司管理层用咆哮般的口吻说:产品,是产品的问题使苹果陷入了不利的局面。他要求工程师百分之百地实现自己的要求。一位员工回忆说,乔布斯曾经要求他设计一个没有任何金属螺丝的产品。因为难度太大,设计结果中仍然看到了金属。乔布斯为此大发雷霆,责令设计人员要完全实现他的要求。让苹果真正挺起腰板的iPod,乔布斯也只给了工程人员9个月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