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在2000年想出了“Think Different”(另类思考)的广告语,他希望这个斥资上亿美元的广告不仅让消费者重新认识苹果,更重要的是,能够唤醒内部员工的工作激情。
乔布斯对于苹果的努力是卓有成效的,而苹果随后进行的种种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都带有他浓重的个人色彩。从创办苹果公司时的年轻气盛,到回归时的老成圆滑,乔布斯对创新的偏执热爱却从未改变。十年间,他通过创办NEXT和皮克斯公司,对创新的理解有了实质性的转变。简洁并富有市场驱动力成为了乔布斯如今的核心创新思想。
重回苹果后的乔布斯首先削减了产品线,把正在开发的15种产品缩减为4种,并裁掉一部分人员,节省了营运费用。之后,苹果紧缩战线,不向公司不能占据领导地位的市场扩张;以消费市场为目标,成为电脑界的索尼;开拓销售渠道,结盟美国最好的经销商;同宿敌微软和解,取得微软对它的1.5亿美元投资,并继续为苹果机器开发软件。
苹果的战略逐步清晰,乔布斯坚定了他的战略变革:不再把苹果塑造成一个纯粹的PC制造商,而将它打造为一个高端消费电子与服务公司。乔布斯的这种杂交定位意味着一种战略柔性,可以获得差异化的竞争力。
强大的领导力是企业最根本的创新动力。离开了乔布斯的苹果和乔布斯主持下的苹果,两相对比,就能很好地说明这个问题。当公司CEO无法把创新意识和消费意识叠加,公司的创新前景就会让人担忧。因此,有管理学家认为领导力创新是企业创新要素中首当其冲的。乔布斯的领导力创新不仅表现在他本人的高效创新思维上,还在于他能够亲身参与到创新实践的各个环节中去,甘愿做一个“看门人”,使员工亲眼看到公司领导层对创新目标和措施的投入和决心, 这些都是激活创新文化的关键。
每当有重要产品即将完成时,苹果都会从这个产品的设计模式中摆脱出来,退回到产品的本源来思考。这种近乎病态的完美主义追求欲,成就了乔布斯的创新机器。
谁代表上帝
谁才是当今消费时代的上帝?这个问题似乎很直白——“消费者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正在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运营之道。但是,看看这个“被上帝咬了一口苹果”就会发现,答案其实很模糊。当苹果把自己的创新产品展示出来之后,人们都在惊呼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丰富,但立即又承认,这确实是自己正在或者将要需求的东西。是苹果把消费者的未来消费需求激发出来,从这个意义上看,谁才是上帝呢?
从产品角度讲,苹果正是拥有了将技术和设计完美结合的能力,并辅之以消费者导向的产品策略,才使苹果的创新变得高效。事实上这两者是紧密结合的,因为对于电子产品来讲,技术与设计的结合意味着上佳的用户体验。
消费导向的产品开发
在回答“苹果如何转变创新策略”时,乔布斯的答案是:将公司的产品开发由技术导向转为消费导向。苹果的创新自始至终都围绕着“消费者”三个字来进行。
在对消费者进行充分研究后,苹果发现消费者未必需要功能多的产品,因为很多时候这些功能都用不上。他们需要一个操作简单而外形简洁时尚的产品,这和苹果传统的创新策略完全不同。1997年以前的苹果,从企业领导人到公司员工,每个人都是极端的技术崇拜者,设计出与众不同的产品才是他们的目标,消费者却不是他们考虑的因素。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当苹果过于前卫地开发出“Newton”这样超酷产品的时候,市场丝毫没有反应。
iMac的推出是乔布斯重返苹果后做的第一件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大事。当时苹果公司处于低谷,它的产品因为兼容性等很多原因而被市场遗弃。苹果公司根据对消费者的了解, 1999年推出了有着红、黄、蓝、绿、紫五种水果颜色的iMac产品系列,一面市就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极具创意的iMac让所有的电脑消费者眼前一亮,圆润柔美的身躯、半透明的装束、多变的色彩组合为个人电脑注入了更多的活力,用乔布斯的话来说,“它让你想舔它”。在iMac诞生之前,个人电脑只有黑白两色。
iMac是苹果公司围绕消费者心理设计的经典案例。三年后,其市场销量达到500万台。这个利润率达到23%的产品,在其诱人的外壳之内,所有配置都与此前一代Mac电脑几乎一样。同样的产品,在被植入消费者元素之后,成功拯救了苹果公司。
向消费者学习的第一步是了解消费者,了解他们的购买动机。苹果产品的产生往往源于一项潜在的消费者需求,比如iPod原本的设计思路是更妥善地保存和管理音乐文件。而iTunes和iPod的结合,则来自于顾客对于质量保障的音乐、携带便利的数字格式音乐及大量数据的强烈需求。
此时,苹果已经将消费者纳入到创新体系中。过去,创新似乎是工程师们的专利。创新的思路正在少数人和大多数之间串联。当乔布斯怒吼着要尽快开发出某产品的时候,是因为他从消费者行为中嗅出了某种趋势。从这角度上来讲,消费者是公司进行产品创新的“同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