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西安托管中心是国内少数几家托管中心之一,而非法代理活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大多是西安、成都等地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托管中心为客户办理股权证等手续,客观上为非法买卖代理活动提供了便利。
成 因
沉渣再起暴利驱使
“原始股”推销屡禁不止,最大的原因就是能为各方带来高额收益,尤其是代理机构,投入低,收效快,又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趋之若鹜。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调研,非法的“原始股”销售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从西安、成都等地的公司以每股1.5至2.5元左右购入,再以3至5元的价格在东部发达地区倒卖;另一种是签署代理销售协议,拿20%至40%的佣金。
业内人士分析,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完成最初的创业活动后,融资的要求很强烈,而融资渠道则相对封闭。受上市公司股票买卖启发,溢价出让股权,既能迅速收回投资成本,又能将高额溢价部分作为融资,“钱”景诱人。
受利益驱动,销售“原始股”的非上市公司也日益增多。据了解,仅西安、成都两地就有数百家非上市公司在私下发行“原始股”,每家公司至少圈钱千万元以上。其他省份的类似企业也是“春”心萌动,“原始股”发行也开始抬头。
随着发行公司的壮大,推销“原始股”的中介机构、中介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足迹遍布全国。
漏 洞
查处非法代理活动存障碍
“原始股”转让浪潮自2000年出现以来,几经沉浮,手段不断翻新,到最近又达到几近疯狂的程度。据了解,去年下半年浙江查处的三起“原始股”推销案件中,涉及人数都非常多,大多都是退休工人、下岗职工、工薪阶层,仅宁波利百代案件,就有200多人上当,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为何非法代理证券业务活动屡禁不止,群众屡屡上当受骗呢?
首先,操作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以前,机构是以代理形式出现,投资者一时无法区分证券投资咨询和普通咨询机构之间的区别。经过有关部门严厉治理后,社会各界都引起了警觉。今年代理机构改头换面,以证券公司客户经理的名义出现,先是吸收为证券公司客户炒股混个脸熟,取得客户信任后再进行“原始股”推销活动。
在合同中,特别注明“本人自愿”、“投资者已经充分理解风险”、“风险自负”、“对投资行为不做任何保证”等内容。把相关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其次,违法行为难认定、难执行。在查处“原始股”推销案件过程中,代理人不与客户签协议,股权证、收据均由托管中心或拟上市公司提供,如何认定这些行为,证券监管、工商、公安对适用法律条款存在一定的分歧。
公安机关需要事实有严重后果,如给投资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才能介入,而转让中股票、股权都是真的,就是何时上市时间没有确定而已。没有证券经营资格,只能算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除了罚款外,也是没有一点办法。
记者日前获悉,为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监管部门近期将发布《打击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通知》,对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予以界定,并且将会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
提 醒
证监警方出建议三招防上当
对于股民如何防范“原始股”骗局,浙江证监部门与警方给出三点建议。
第一:“原始股”暴利神话不再,新股、“原始股”的认购有完整的认购体系,不可能进行所谓的私下交易,切勿现金交易,或者转入个人账号。
第二:境外上市的新股在内地买到的几率极小,“买壳上市”的说法请千万当心;即使国外主板上市了,国内也没有任何中介机构可以买卖美国股票。
第三:按照上市公司有关管理办法,股份公司如存在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36个月内将不得在国内上市;而在美国上市和挂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上市是指其股票可以在公开的市场上进行交易,而挂牌是指公司符合一定挂牌条件后,在提供挂牌服务的机构挂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