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图五中清楚看到,在1955到1960年的产权国有化和大饥荒期间,跨省市收入差距有一次较大的上跳。那次恶化主要发生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的前三年,“大跃进”期间,发展投资重点当然在北京和其他少数大城市。地区间、特别是北京跟其它各地间的差别也体现在食品供应、医疗卫生保障方面,比如在著名的1958-60大饥荒时期,由于我们熟悉的原因,北京和其他一些大城市的食品供应要不惜代价得到保证,而内陆省份的公民只能自力更生、听天由命,内陆省份有大约3000万人死于饥饿。按地方、按身份、按级别而区别待遇对我们是如此的熟悉自然,以致于到今天按照市场原则谁都能不被问身份、级别或居住地就可买到物品和服务的时候,我们很多人反倒觉得不自在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处于极端的第四类国家形态,当时通过国家计划从理论上应该让各地、各行、各业都平衡、平等地发展,但实际上处于越来越不平等的进程之中。
第二个五年计划继第一个五年计划,将工业发展集中于内部省份。从1963年开始,当美国开始在越南和中国南海增加军力时,中苏政治关系同时变得日益紧张。这样的形势使毛泽东和一些将军们认为中国的每个地区都必须自给自足,同时必须把工业基地向内地转移,要"深挖洞,广积粮"。这种思想和政策也是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的中心。 在极端的经济计划和国有制的这些年里, 沿海的工厂被拆迁到“三线”省份(例如,湖北、贵州和四川)。这个政策明显违反经济原则,导致空前规模的资源浪费。据Yang(1997,第19 页), “三线”计划中“只有一半的工厂按设计计划改造完成,其余的只有部分完成(30%)或者根本没有完成(20%)。 足有三分之一的投资被浪费 …”。 这就是国家对经济人为控制的结果。
经济计划和国有制不仅引起严重浪费, 而且由于对每个地区发展机会的人为扭曲,导致地区收入差异的加剧。1962-1978年的确是中央政府对经济的控制最广泛和最有力的一个时期, 但是它也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省市间收入差距最急剧的升高。正如图五表明的那样,那次收入差距增加的幅度远高于最近十几年的加剧幅度。那些年的经历被最近有关地区不平等的讨论者所忽略。
从1978到1980年代后期,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非国有的乡镇企业为标志,中国经济改革首先在农村启动。 在这次改革过程中, 基于公社的集体“大锅饭”被家庭承包责任制替换,每个家庭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只要保证交足给国家的粮食,每家可将剩余的农产品(行情论坛)在市场上出售。虽然距离纯粹的农村市场经济还很远,但那些基于市场的激励很快使农村收入迅速上升。这轮初步市场化的经济改革使每个省的收入都增长,结果降低了省市间的收入差距。 这就是为什么图五中的省际人均GDP方差系数从1978年到1989年间直线下降。这一时期政府的改革重点在农村,而不在城市企业。
但是。图五中看到,省际人均GDP的差距在1992之后开始再次上升,到2002年又回到计划经济结束时1978年的水平。这次省际差距的回升起因很多。 首先,支持沿海地区的经济特区政策突显了它对省际收入分配的影响。 1979年中央审定的三个经济特区全在广东。特区模式在1980年被引申到福建。1984年时,又有14座沿海开放城市被批准,10个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 每个特区建立的同时,就意味着其它地区和省被不公平地对待。在1992年前,特区政策一直被限制在沿海省市,此后,一些内陆省也开始得到这些特权。在1980年代这些特权推进沿海省的发展时,它们的GDP增长与依靠农村改革的内陆省份的GDP增长旗鼓相当。这就是为什么1980年代里特区政策并没加大各省市的收入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