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三描绘的人均GDP增长图景令人印象深刻。值得注意的是在1952年,北京人均GDP在29省之中排第九位,位于上海、黑龙江、吉林、天津、辽宁、河北、浙江和广东之后。也就是说,建国初期,北京并不在最富有的省市行列中。但是,它的人均GDP排位在1958年时已经上升为第五位,1965年为第四位,到1978年就名列第二(只在上海之后)。 从那以后,北京一直位于全国31省市中的第二位。
1952-1978年期间,在起初10个人均GDP最高的省市中,北京和天津是唯一的两个人均GDP相对排名在上升的城市。而在这些省市中,北京的人均GDP排名的上升幅度最大:从第九跃居第二位。那么,在其他富有的省份要么发展停滞、要么越来越落后的这些计划经济年代里,是什么使北京经济经历如此大的飞跃呢?
一个关键的因素是政府通过国家计划和国有制,特别是通过国家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把资源偏向北京和少数其它城市,让各地人们的收入增长机会完全不平等。在建国初期,北京人均GDP在全国排列第九,这至少说明两点。首先,与其他沿海省和直辖市相比,北京在自然禀赋上不一定有明显优势。清朝以及其他王朝在不同时期选北京为首都,这并没使北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成为最富有或者第二富有的省市;
其次,这说明在中国处于第三类国家形态的时候,也就是没有代议制政府但有市场经济,由于各朝皇帝不拥有太多生产性资产,不是国有制,朝廷也没有垄断全国的银行和储蓄存款,所以虽然数百年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但这并没有使它得到超等特殊的发展机会。即使皇帝和朝廷想要特别扶持北京,由于经济资源不控制在他们手中,他们也无法实施其愿望。在那些时期,虽然皇帝能开口要做这个那个大工程,或者重点偏向某个地区、忽视其它地区,但由于缺乏大规模运输技术、也没有集中全国民间资源的金融系统,他的实际能力很有限,资源并不能从全国各地往首都调动,不可能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因此,每个地区的发展机会仍然主要由它的自然禀赋确定,加上原来的人口流动相对受限较少,依靠自然禀赋的发展意味着各地的增长机会不至于太离谱地千差万别。一个县、一个乡的民间储蓄通过本地钱庄、当铺聚集,然后又基本投放于本地,造福于本地经济。那种靠自然禀赋的发展当然慢,但市场的力量至少能促进各地区经济缓慢但相对同步地发展。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民选的代议制政府对权力进行制约,那么最好是不采用非市场经济、不搞国有经济,因为在这种制度下如果资源配置由市场支配,而不由政府控制,那么这至少可大大减少行政部门配置资源所能带来的不平等,缩小腐败空间。但遗憾的是在20世纪里,恰恰是没有代议制政府的国家更容易采用国有制加计划经济。
1950年左右中国开始国有化,继银行之后,到1958年,企业、土地和其他生产性资产的国有化已基本完成,政府拥有了对财政资源、物质资源、金融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全面控制权,完全由政府取代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了现代运输与通讯技术,政府对经济的绝对控制也的确可行。与清朝和其它朝代不同,当今中国拥有由广泛的铁路、公路、河流、海运以及空运组成的巨大运输网络,通过禁止地下钱庄以及其它民间金融组织国家也垄断了全国范围内的金融储蓄。在这种条件下,掌控这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权的机构又都集中在北京,特别是在缺乏民主代议制的监督问责机制下,这种资源配置权的高度集中为北京以及少数几个其它城市提供了空前的发展特权。这就是北京的故事。
作为全国权力中心,北京当然永远不可能缺乏投资,只要需要,任何北京工程都将被首先供资支持。结果,以北京和河南为例,1952年时北京的人均GDP大约是河南的1.8倍。这一比率到1977年变为3.6倍,到2001年升为4.2倍。相反,在“天高皇帝远”的湖南和山西,由于都享受不到特权、均不被重点扶持,所以这两个省的人均GDP之比值一直没变。1952年,山西的人均GDP是湖南的1.07倍,到1978年为后者的0.97倍,2003年时为湖南的1.01倍。
作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最大窗口,上海也不能缺乏投资。因此,在高度管制的经济里,北京、上海和其它有特殊意义的城市是一个世界,而其余地区是另一个世界。说到底,在第四类国家形态下,中国没有可靠的民选代议制机制保证集中控制的资源能被公正地配置。
权力大小决定收入高低
前面讲过,北京是全国的首府,是所有权力的中心;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