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还有几个国家属于第四类,包括中国、北朝鲜、越南和古巴。1990年左右进行私有化之前,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也属于这一类型。这种“非代议制政府”与“非市场经济”的组合不仅把社会资源通过现代运输技术和银行体系集中由官员调配,而且让官员们在不受老百姓监督制约的情况下调配全社会资源。
那么,这四类国家形态中,哪一种更有利于降低地区间、社会阶层间的不平等呢?
两类代议制国家的共性与差异
我们先讨论各国家形态对地区间收入分布的影响。过去20几年里,许多经济学家对不同国家的跨地区收入水平的趋同和分离规律做了仔细研究。一般而言,测度地区间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有两种:各地区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以及地区间人均收入的逼近速度。前者等于各地人均收入的标准方差除以全国人均收入,后者反映的是穷困地区以多快的速度向全国平均收入靠近。
在详细讨论中国的经历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其它国家的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由于第三类国家今天已难找到,而当年的第四类国家又没有留下可用的数据,所以本文只能根据第一和第二类国家以及中国的经验数据来回答我们的核心问题。著名经济学家 Barro和Sala-I-Martin收集了美国50个州在1880-1990年间、日本47个行政区在1930-1990年间和西欧国家不同地区在1950-1990年间各地区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以及逼近速度。 Cashin 和Sahay 研究估算了印度在1961-1991年的情况。
美国、西欧、日本、印度这些国家都以民主代议制政体为基础,但对经济的控制以及国家以所有者、经营者参与经济的程度却各有千秋。这里我们用各国在1978-1991间国有企业产值占GDP的百分比,来测度各国对经济控制的程度,数据来源是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 国有企业占GDP的百分比当然只反映政府参与或控制经济的一方面,并不能概括政府的各种审批、发照管制程度,也不能反映出政府能随意改变市场规则的程度,这里我们仅依该指标作为对一国政府介入经济的程度的一种近似。

图一显示出在1990年时同一国家中不同地区人均收入的差距程度(方差系数)跟该国国有企业占GDP百分比的关系,我们看到国有经济比重、政府管制越强的国家,其跨地区的收入差距就越大,越不平等。美国和英国的跨地区收入差距最小(都为0.14),印度和意大利的最高(分别为0.33和0.26)。因此,虽然美国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其国有企业只占GDP的1.2%,而印度和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分别占GDP的12.5%和14.5%,但这并没使得印度和意大利的各地区能更平衡地发展,反而是在最自由市场的美国的50个州能最平衡地发展。相比之下,1990年时中国国有企业约占GDP 的40%,29省市人均GDP的方差系数为0.67,中国省市间的这种差距使图一中的各个国家都无法比,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决定不把中国放在图一中,否则会盖住整个图示。政府一手操办经济,把市场的力量搁置起来,结果使各地的机会如此的不等。
图一反映的只是1990年这一年的情况,是静态图景。从动态变迁角度看,美国各州间人均收入的方差系数在1880年为0.55,1950年降到0.23,1990年再降至0.14。 从1950年到1990年,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的跨地区收入差距都在逐年下降,都变得更平衡。可是,在西欧国家中,意大利政府对经济的介入最深,其跨地区收入差距的降幅相对最小,到1990年其方差系数还停留在0.26。而在执行“准计划经济”的印度,它的跨地区收入差距在1961年时为0.29,到1990年则上升到0.33,地区间的不平等反而有些恶化。——不过,跟中国比,印度就好多了,因为在1952年时中国省市间的方差系数为0.58,,1978年升到0.79,1990年时为0.67, 地区间不平等的恶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