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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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陈学荣还接到了襄樊市公安局关于高莺莺内裤精斑鉴定的法律文书。精斑鉴定通知书内容如下:陈学荣: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高莺莺生前所穿内裤上的遗留精斑进行了DNA鉴定,鉴定结论是高莺莺生前所穿内裤上遗留的精斑为其父高天虎所留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之规定,如果你对该鉴定结果结论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落款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
陈学荣表示,她不相信女儿内裤上的精班是高天虎的,肯定要申请重新鉴定,具体步骤要与律师商量后决定。
此前,互联网上有人发文称,警方告诉陈学荣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所留后,陈以头撞墙哭叫高天虎欺骗了她。陈对此描述予以否定,称“没有这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