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在您看来,学者介入公共生活,如何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和不偏不倚?
陈: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有一点是肯定的,大多数学者选择投身于学术研究,无疑是出于对这一行的热爱,他们的道德情操普遍会很高。但学者也是人,有家人和小孩,要养家糊口,他们给企业或其它单位做咨询、做参谋时,当然应该得到收入,不应该是免费服务,他们也有权利这样做。不过,为了规避利益冲突,在学者公开针对涉及具体公共利益的问题发言时,应该披露是否跟相关利益集团有利益关系,有没有经济利益在其中。只要有这种披露,读者和听众可以自己做出判断,就可大大减轻潜在利益冲突。显然,如果因为有潜在利益冲突就完全不让他们发言,那对社会也是一种损失,因为他们往往是某些领域的专家。
但是,政府部门的官员以及政策研究部门的人,应该回避跟企业的经济关系,不能收费,包括出席会议发言时,他们不应该收红包之类的东西,他们已经拿着国家经费和工资,更掌握行政权和政策决定权,利益冲突会太大。像国务院下属的智囊机构,不应该一边拿着政府的钱一边又为企业做咨询,甚至帮助企业游说来影响政策,这是不可饶恕的。在美国,证监会的人被请吃饭或开会时,是一定要给自己的那一份付帐的,更不会收红包,就是怕出现利益冲突。
《南》:公共利益往往具有模糊性,容易被滥用,在您看来,如何才能尽可能准确地界定公共利益?在公共利益的形成和表达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声音如何得到表达和体现?
陈:在农业社会,人们之间的联系很少,湖南一个地方发生的事情对其他地方可能影响不大,所以公共利益的事情不会太多。但现在不同了,经济全球化让几乎所有的问题都牵涉到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影响如此之广,不要说官员、学者、业者,就连个人的吃住行都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就要求社会在公共利益的形成和表达过程中要充分保护弱势群体。这一目标的实现,当然不能靠强势者的善意,不能只指望道德发挥作用,而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刚性架构: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进行决策的民主化建设,允许广泛且不受限制的讨论,建立民主制度和法治,完善社会冲突的谈判和解决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