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4 10:16:00 来源: 新京报() 网友评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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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海通证券和华泰证券两家券商得到证监会核准,获得股指期货中间介绍业务(IB)资格。
此前,已有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齐鲁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浙商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9家券商获此资格。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规定,券商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符合“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的条件,同时申请该业务的券商必须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v


